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23年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应答人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
成交候选人推荐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应答报价(含税,元/月/辆) |
应答报价(不含税,元/月/辆) |
增值税税率 |
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 |
5680 |
5026.55 |
13% |
服务租赁期:5年。租赁期到期后需求方将车辆和充电设施退还供应商,供应商须做好车辆接收工作。如供应商未做好车辆接收工作,由此给需求方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及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示期: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7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联系人:姜亮亮
联系电话:15957785772
邮箱地址:jiangliangliang.gyl@chinaccs.cn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