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磋商条件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的委托,对磋商编号HTZB2023-577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消防设计单位入围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2.磋商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消防设计单位入围项目
2.2磋商范围:长春市本及六县域的消防设计。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一年后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如有质量或服务问题,并在甲方通知后未及时纠正的,可终止合同。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及采购人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2.5入围家数:2家
3.磋商响应人应具备的条件
3.1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2021)年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地点
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7.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00号
联 系 人:杨明睿
联系电话:0431-8275747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项目负责人:范鑫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