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片区分公司安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函内页印制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4-21来源:中国邮政网

  1. 磋商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片区分公司安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函内页印制项目,项目编号:YBYZ-2023-10,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片区分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前来参加。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片区分公司安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函内页印制项目。

  2.2 采购内容:采购印制服务商一家对渝北片区分公司安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函内页进行印制服务,预算金额70万元。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有效期:1年或下次采购完成(续签合同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书面承诺函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三张查询结果截图,承诺函与截图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3.4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4月27日17时00分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请注明联系方式)、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1套的盖章扫描件,发送到采购项目联系人的邮箱:617405641@qq.com(邮件主题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采购项目联系人收到报名资料后,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至供应商。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截止和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04月28日10时30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和磋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双龙大道220号8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片区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大道220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3-67319003、13368225163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