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中介机构入围项目的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中介机构入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39号邮政大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YZ202300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采购预算:0
采购需求:本溪市分公司招聘招标代理服务中介机构,招标业务主要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货物、服务等。
包号 |
包组名称 |
最高限价 (基准价折扣) |
采购预算 (万元) |
签约供应商数量 (家) |
01 |
招标代理服务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
100% |
0 |
2 |
注: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第二中标人知晓并同意:合同期内在本项目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项目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在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价格调整。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中标原则。基准价格: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的标准收费额为100%。
服务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39号邮政大厦)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4月28日14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39号邮政大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若为三证合一的,则只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 以上资料需携带一式二份复印件(订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39号邮政大厦)。
6. 本项目资格后审,以上资格文件只作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料,资格审查有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是否合格。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39号邮政大厦
联系方式:刘兵024-42869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