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新风设备零星购买项目、招标编号:ZWKZJ202304291,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邮政支局网点改造新风设备采购,计划采购数量20台。
1.2供货地址:镇江全区。
1.3合同有效期:贰年。
1.4项目预算金额:16万元(含税),以实际业务量进行结算。招标人有权调整采购数量。投标人必须提供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应涵盖材料、人工、运输、安装与税金等全部费用。超过项目总预算重新启动新一轮采购工作。
1.5供货期: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到位。
1.6质保期: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
1.7设备质量及安装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国家与行业标准及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8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超过单价最高投标限价8000元/台(含税)按无效投标处理。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镇江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2本项目只接受原厂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经销商投标。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经销商,须提交原厂制造商出具的品牌代理商授权书。(授权书必须加盖原厂制造商公章,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13投标人在镇江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镇江地区设立服务场所。(已有服务机构的,提供产权人为投标人在镇江地区的房产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租赁人为投标人在镇江地区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如以上均无,则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后一个月内在镇江地区设立服务机构的书面承诺书。)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04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gujiangyue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顾江悦,电话:18015268780)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镇江邮政新风设备采购项目+标书费”。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号:9558854301002835087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1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采购中心(中山西路65号邮政东办公楼3楼)。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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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南徐路23-1号
联 系 人:顾江悦
电 话:18015268780
电子邮件:gujiangyuejswy@chinaccs.cn
2023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