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2023年自动分拣设备配备工程(第一、二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4-202304-ZBHW0305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3年自动分拣设备配备工程(第一、二批)
3.采购预算: 2916.8 万元;
4.最高限价:2876.4万元(含税)(包1:荆门、随州自动分拣机及配套信息系统:1167.9万元;包2:荆州松滋、仙桃自动分拣机及配套信息系统:885.3万元;包3:黄石自动分拣机及配套信息系统:823.2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各包的限价及市州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为荆州、荆门、黄石、随州、仙桃5个市州采购5套环形自动分拣机设备(含配套信息系统安装工程费)。
包号及名称 |
各包限价及市州限价 |
采购内容 |
备注 |
包1:荆门、随州自动分拣机及配套信息系统 |
1167.9万元(荆门:547.4万元,随州:620.5万元) |
荆门、随州自动分拣机各1套及胶带传输系统等 |
具体要求第三章详见技术规范 |
包2:荆州松滋、仙桃自动分拣机及配套信息系统 |
885.3万元(荆州松滋:326.6万元,仙桃:558.7万元) |
荆州松滋、仙桃自动分拣机各1套及胶带传输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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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黄石自动分拣机及配套信息系统 |
823.2万元 |
黄石自动分拣机1套及胶带传输系统等 |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及具备初步验收条件。
(3)质保期:竣工验收后两年并保证至少十年的备品备件供应。
(4)本项目允许重复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包,按包号顺序依次评审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5)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6)投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被列入黑名单的。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自2020年1月1日起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自动分拣机销售业绩。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 04 月 03 日至2023年 04 月 14 日17:00时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进行项目线上招标文件的获取。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上传缴纳凭证→审核→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500元/项目,售后不退。咨询热线:400-898-8881(周一至周五8:30-18:00)。
2. 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周一至周五8:30-18:00)。
3. 招标文件支付要求:请将招标文件标书费转账至我公司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截止时间已过,将不能购买标书,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汇款要求:标书费如对公转账至我公司账户必须备注项目名称,如标书款私对公(如个人银行)必须备注汇款人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
4.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 0142 1000 5225
5.对本项目的平台技术操作问题,请联系400-898-8881(周一至周五8:30-18:00)
6. 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六条)。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须应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具体操作说明可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查看。
2.文件递交:
2.1现场递交:投标人需递交密封的纸质文件并出席开标会议,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加密的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线上“签到”“解密”流程,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未响应投标。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1 号会议室。
2.2 邮寄(仅限邮政或顺丰快递):收件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 心10楼,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晓霜收(027-87272763/15007181300),并完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线上“签到”“解密”流程,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未响应投标。
3.说明: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单件不得超过20KG,且须注明“李晓霜本人签收”,递交时间以邮政/顺丰系统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务必在显示“已签收”后,与项目经理电话确认。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视为确认开标现场情况。
4.逾期未递交线下纸质投标文件及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说明: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供应商)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进入办公场所必需的客观因素导致的时间延误,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六、其他
1.若首次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
2.成交人需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作为本项目资金结算账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10号
联 系 人:崔老师
电 话:027-835685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李晓霜、周齐、冷霄香
电 话:027-87272763/15007181300
电子邮件:zhaobiao4bu@163.com
2023年04 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