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2023年华新、珠晖大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4-06来源:中国邮政网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2023年华新、珠晖大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委托代理编号(0623-2385N3624015)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2023年华新、珠晖大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

  2.2  服务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 365天

  2.4  项目预算:118000.00元整(含社会保险,税金等)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提供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3.3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4 提供谈判公开发出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3.5 供应商需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https://shhxf.119.gov.cn/)登记注册查询记录(包含查询时间、备案注册信息截图)。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未列入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及衡阳市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衡阳市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或综合办公室。

  3.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3.9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安保部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磋商保证金

  5.1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

  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账号:2000544001

  5.2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XXXX项目”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X项目”的磋商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 购买/发放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 12  日,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

  6.2 供应商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携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分公司(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丰越大厦2101室)购买;

  6.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3年4 月 18日  10 :00(北京时间)

  7.2 递交响应文件: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丰越大厦2101室

  7.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邀请发布《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官网》。

  9.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邮政大院(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30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7734135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衡阳分公司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丰越大厦2101室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5874780583 

  电子邮件:3422240873@qq.com

  异议与建议电话:0731-8451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