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JJSZB-2023-13)
一、招标条件
本空侧作业区新增照明及墙面出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资其他金11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集散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规模:空侧作业区新增照明及墙面出新项目,包括(1) 第七通道南北新增两路LED双管日光灯(带灯罩),同时不满足施工条件区域增设60*40*3mm的镀锌方管;(2)第七通道两边承重柱新增11套100W泛光灯;(3)承重柱及楼梯间外墙墙面出新,总面积合计约120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勘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报表,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投标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南京集散中心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7、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4月6日9时00分到2023年4月13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请将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②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③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④联系人及联系方式Word版,以上4个材料邮箱压缩打包发送至cgzxnjjs@163.com,招标人收到并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委托代理人邮箱。(请按照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填写邮件主题)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镇将军大道南延线到底南京集散中心三楼(禄口机场旁)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镇将军大道南延线到底南京集散中心三楼(禄口机场旁)
七、 其他
2. 最高限价:11万元。
3、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
5、开标时,各潜在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原件供招标人核查,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达开标现场的或到达现场但是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镇将军大道南延线到底南京集散中心(禄口机场旁)
电子邮件:cgzxnj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