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苏州路邮政生产大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苏州路邮政生产大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苏州路邮政生产大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1.2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物业服务项目:
1.21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区范围内办公、生产场所、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保洁。
1.22绿化管理:服务区范围内公共区域绿化修剪(含市分公司苏州枢纽楼7楼天台所有绿色植被淋水维护)。
1.23设备维护:服务区的水电零星维修、水电配套设备日常保养维修、电梯设备日常保养维修等工作(大工程维修除外)。
1.24安保: 服务区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停车场的秩序维护工作;服务区门岗保安、客户接待,并指引车辆停放指定区域。
1.3服务期限:4个月,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1.4项目预算:35万元。
1.5开票方式: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成交原则:
(1)本次项目入围成交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由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成交。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与报价得分均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2)本次项目设置1个成交人,由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成交。
(3)评委小组将对所有资质响应文件进行初审, 不符合采购文件资质响应文件的报价将被拒绝;
(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和区分公司相关采购管理规定,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比选采购公告;若重新发布比选采购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
(5)如出现采购活动无法产生采购结果,无成交供应商的情况,则按采购结果确认流程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
(2)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及中国邮政南宁分公司纳入同品类黑名单且还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物业服务资质。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项目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 年4月4日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4月7日18:00: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截标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30分。
2、报名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16楼综合办采购组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18172006760
电子邮件:497411416@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