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出口邮件装卸搬运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JYZCG2023-08号,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加。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出口邮件装卸搬运外包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
2023年出口邮件装卸搬运服务,件均重量约为2KG,邮件量大约400万件。装卸量随业务发展情况发生变化时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且以实际调整结算依据。
1.3预算金额:40万元,本项目不带量采购,以实际结算量为准。
1.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10元/件。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下次采购结果出来之前。
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要求:
2.1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备与本次采购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 人员配备要求:人员年龄要求30-55岁之间,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投标人承诺能按采购人需求配备搬运人员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对人员进行管理。(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2.3 入围协议:如为重庆市邮政分公司入围供应商须提拱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签订的入围协议(提供入围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业绩)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业绩,且一年内同一服务对象合同年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5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并在承担的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2.6 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书面承诺函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三张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上搜索不到的投标主体可不提供截图),(截图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7 控股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2.8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4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的规定。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9联合体,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在2023年04月06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综合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11号)领取本磋商项目的磋商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资料领取即视为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磋商过程和本项目相关事宜。
4.响应文件递交
4.1 响应截止和磋商时间:2023年04月12日09时00分;
4.2 响应文件递交和磋商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附属楼(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11号);
4.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 请各供应商按规定准备提供相应资料,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
采购联系人:徐泽华
电 话:023-47579698
业务联系人:唐正宇
电 话:15310916771
联 系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11号中邮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四楼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