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磐安县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4-04来源:中国邮政网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磐安县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ZT-2023-11024)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总预估采购金额86万元,服务期限1年,若因甲方工作计划需要提前终止的,由甲方提前30天向乙方通知无条件解除合同。经决策后中标1个供应商。

  序号

  服务路线

  是否往返

  行驶里程(公里)

  *最高限价

  采购权重比

  1

  磐安至金华嘉宝中心

  否

  140

  8元/公里

  21%

  2

  磐安至金华金东中心

  否

  120

  8.5元/公里

  11%

  3

  磐安至华东仓

  否

  100

  9元/公里

  68%

  注:实际采购数量采购人不作承诺;(厢长4.2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15立方米,7.2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45立方米,9.6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55立方米,12.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85立方米,17.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130立方米)

  *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对承担邮件运输服务的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保险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第三者商业保险。

  *为甲方邮件投保货物/邮件(快件)运输责任险,单车累计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二)价格调整因素:

  1、7.2米备用车型按照车厢长度9.6米厢式对应中标价*80%,4.2米备用车型按照车厢长度9.6米厢式对应中标价*50%;12米5备用车型按车厢长度9.6米厢式对应中标价*120%,17米5备用车型按车厢长度9.6米厢式对应中标价*160%,*车型价格调整仅用于路线非常用车型。

  2、旺季期间的价格=原价*120%。日常在发的车辆,按原价结算。阳历的11月1日-3日,11月11日--11月16日,农历腊月十二至腊月二十四,共计22天旺季。

  3、油价调节机制:以开标当日中石化0#柴油价作为基准油价。基准0#柴油价格为     元/升。甲方上级单位在每个季中月(2月、5月、8月、11月)1日(如遇休息日顺延)启动运价与油价联动调节机制。调节机制内容:当季中月1日的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与基准0#柴油价格的涨跌幅度大于10%时,按以下计算公式重新计算基准运价:调整后的运价=调节前的运价+运费差价;运费差价=邮路公里数/100*标准车百公里油耗标准(4.2米10升、7.6米20升、9.6米厢式车24升、12.5米挂车26升)x(季中月1日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调节前运价对应的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甲方以正式通知形式通知甲方和乙方,调节当月1日即按调节后的价格作为基准运价计算运费。

  4、临时返程运价约定。如单程线路临时需要返程用车,由单程线路承运商负责承运返程线路,往返运价按单程运价的150%计(已签约往返线路报的除外)。

  5、增加/调整装卸点:①若临时出现增加运输线路未详细约定的,甲方将按照同一个省份或就近原则,相应延长或减少结算里程,且单价不变的方式进行结算,具体里程以甲方上级单位通知为准。出现途经道路较长时间(超过30天)封路建设等需要绕路情况时,经甲方批准后,按实际绕道增减里程临时相应调整结算里程。②因组开串行、环形等新增里程邮路,则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单价乘以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新里程计算。③基准运价均为一装一卸报价,如有多点交接的邮路,每增加一个交接点增加 50 元/点额外计费。里程增减的,按增加/调整装卸点①②执行。

  6、待装超时政策:各中心局根据邮件流量流向情况要求各外包运输公司提供运能资源储备,车辆按要求到达垛口候装后,对于实际发车时间超车辆到装时间24小时以上的,甲方要对外包运输公司执行超24小时对其补偿该趟运费100%的政策。

  待卸超时政策:车辆到达邮路接卸局后(以GPS设备为准,缺出入围栏信息、在途晚点的不予补偿)),对于待卸车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的,甲方要对外包运输公司执行每超24小时对其补偿该趟运费100%的政策。

  (二)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车辆费及相关维修维护、过路过桥费、油费、材料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

  (三)项目地点:磐安县。

  (四)服务期:1年。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应答人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普通货运”)。

  2.3应答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4应答人自有9.6米(含以上)厢式货车大于6台(需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

  2.5应答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落地配送类除外)合同业绩。(需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7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8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应答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4月4日9:00:00至2023年4月6日17:00:00(北京时间),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应答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应答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胡雄风,电话:19905711715。

  3.2 采购文件售价:按500元人民币/本收取,售后不退(如项目流标重新报名的供应商无需重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 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4.2 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4.3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应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如有);

  4.4 逾期或未密封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应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6、其他事项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579-82360619。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联 系 人:曹老师

  邮    编:310000

  电 话:13867998598

  项目负责人:胡雄风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

 

  电    话:19905711715

 

  电子邮件:huxiongfeng.gyl@chinaccs.cn

 

  户    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0830019310007737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