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2023年全市制作个性化定制口罩项目更正公告

2023-03-31来源:中国邮政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ZJC2023-HW(2)-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2023年全市制作个性化定制口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如下: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原内容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二类注册证),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具备相关项目。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自行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书面承诺。

  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现更正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具备相关项目。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自行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书面承诺。

  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9.供应商需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需包含二类:防护口罩);经销商投标需提供厂家授权书。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谈判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中路488号

  联系人:桂女士

  联系方式:18684662333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系人:蒋仕怀、马丽、聂艳君

  联系方式:0731-84169657  18684696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