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2023年度寄递业务用品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4-202303-ZBHW0273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2023年度寄递业务用品购置项目
3.采购预算: 46.4835 万元;
4.最高限价:46.4835 万元,按照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5.采购需求:
(1)本项目拟采购塑料扣、清单、路单、袋牌、标签等基层寄递业务用品一批。
(2)交货期:接到招标人订单需求后7天内到货,并按指定地址送货并卸交存放在指定位置。
(3)质保期: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
(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及分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投标人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8)投标人为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点击“新用户注册”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新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
2.在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3年 03 月31日至2023年04月0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登录,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菜单付费下载招标文件,500元/标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不是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
4.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10-21362559(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5.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6.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4 月 21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2 号 会议室。
3.逾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4.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网(www.chinapost.com.cn)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银墩街中国邮政
联 系 人:钟经理
电 话:1329410160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李晓霜、周齐、冷霄香
电 话:027-87272763
电子邮件:zhaobiao4bu@163.com
2023年03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