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3年各支局所、办公场所及营业网点零星维修施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O.TZPOST-GC-23002,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3年各支局所、办公场所及营业网点零星维修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根据市公司综合办提交的采购需求,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3年各办公大楼及营业网点零星维修施工服务(指单项预算额15万元以下装修项目和零星维修项目)。单项维修价格在15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框架协议+维修订单的采购模式,工程包括施工图纸内的土建、电器、给排水、拆除及垃圾清理等项目。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项目的预算总价为98万元(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零星维修60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零星维修38万)。
合同包号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服务期限 |
预算 (万元) |
合同主体单位 |
一 |
1-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3年各办公大楼及营业网点零星维修施工服务(包含单项预算额15万元以下装修项目) |
批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内土建、电器、给排水、拆除及垃圾清理(具体数额以工程联系单为准)等项目,施工工期30-60天,保修期二年。 |
1年 |
60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
1-2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3年各办公大楼及营业网点零星维修施工服务(包含单项预算额15万元以下装修项目) |
1 |
批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内土建、电器、给排水、拆除及垃圾清理(具体数额以工程联系单为准)等项目,施工工期30-60天,保修期二年。 |
1年 |
38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本项目采用实行固定费率,按结算率的方式报价。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进行费率报价,包工包料。报价费率(结算率)要求:报价费率(结算率)≤97%。结算价=按计价规则计算后经审计审定的造价*报价费率。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四、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且具备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需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月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九、在开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串标围标行为的,将依法否决其投标文件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向相关管理部门上报其不良行为。
十、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一、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3月30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黄蓉慧,电话:15355019197。
4.2采购文件售价按500元/本收取,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4.3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4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3时30分
5.2 递交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92号七楼会议室
5.3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应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如有);
5.4 逾期或未密封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5.5 磋商将于应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无。
8、监管部门
本采购项目监管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纪委办,0576-81880627;0576-88833063。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台州市椒江中山西路292号 |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朱老师 |
邮 编:310000 |
电子邮件:/ |
项目负责人:胡博博 |
项目联系人:胡博博、黄蓉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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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661855550、15355019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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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ubobo.gyl@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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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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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3110830019310007654 |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