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武义县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ZJZT-2023-10915
(电子招投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武义县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ZJZT-2023-10915,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总预估采购金额328.8万元,服务期限1年,*若因甲方工作计划需要提前终止的,由甲方提前30天向乙方通知无条件解除合同。经决策后中标1个供应商:
序号 |
邮路名称 |
频次 |
常用车型 |
备用车型 |
最高限价(元/公里) |
元 |
评分权重 |
备注 |
1 |
武义-嘉宝,单程运输(60公里) |
一天1班 |
9.6米厢式车 |
12.5米厢 |
≤9.333 |
204400 |
6.22% |
|
2 |
武义-金东,单程运输(50公里) |
一天1班 |
9.6米厢式车 |
12.5米厢 |
≤11.2 |
204400 |
6.22% |
|
3 |
武义-华东,单程运输(79公里) |
一天10班 |
9.6米厢式车 |
12.5米厢 |
≤9.333 |
2691257 |
81.84% |
|
4 |
武义-东干,往返运输 |
一天1班 |
9.6米厢式车 |
≤5.8 |
105850 |
3.22% |
不足50公里按50公里计 |
|
5 |
武义-柳城,往返运输(74公里) |
一天1班 |
4.2米厢式车 |
≤3.269 |
82253 |
2.50% |
不足50公里按50公里计 |
注:实际采购数量招标人不作承诺;(厢长4.2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15立方米,7.2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45立方米,9.6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55立方米,12.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85立方米,17.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130立方米)
*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对承担邮件运输服务的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保险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第三者商业保险。
*为甲方邮件投保货物/邮件(快件)运输责任险,单车累计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二)价格调整因素:
1、7.2米备用车型按照车厢长度9.6米厢式对应中标价*80%,4.2米备用车型按照车厢长度9.6米厢式对应中标价*50%;12米5备用车型按车厢长度9.6米厢式对应中标价*120%,17米5备用车型按车厢长度9.6米厢式对应中标价*160%,*车型价格调整仅用于路线非常用车型。
2、旺季期间的价格=原价*120%。日常在发的车辆,按原价结算。阳历的11月1日-3日,11月11日--11月16日,农历腊月十二至腊月二十四,共计22天旺季。
3、油价调节机制:以开标当日中石化0#柴油价作为基准油价。基准0#柴油价格为 元/升。甲方上级单位在每个季中月(2月、5月、8月、11月)1日(如遇休息日顺延)启动运价与油价联动调节机制。调节机制内容:当季中月1日的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与基准0#柴油价格的涨跌幅度大于10%时,按以下计算公式重新计算基准运价:调整后的运价=调节前的运价+运费差价;运费差价=邮路公里数/100*标准车百公里油耗标准(4.2米10升、7.6米20升、9.6米厢式车24升、12.5米挂车26升)x(季中月1日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调节前运价对应的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甲方以正式通知形式通知甲方和乙方,调节当月1日即按调节后的价格作为基准运价计算运费。
4、临时返程运价约定。如单程线路临时需要返程用车,由单程线路承运商负责承运返程线路,往返运价按单程运价的150%计(已签约往返线路报的除外)。
5、增加/调整装卸点:①若临时出现增加运输线路未详细约定的,甲方将按照同一个省份或就近原则,相应延长或减少结算里程,且单价不变的方式进行结算,具体里程以甲方上级单位通知为准。出现途经道路较长时间(超过30天)封路建设等需要绕路情况时,经甲方批准后,按实际绕道增减里程临时相应调整结算里程。②因组开串行、环形等新增里程邮路,则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单价乘以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新里程计算。③基准运价均为一装一卸报价,如有多点交接的邮路,每增加一个交接点增加 50 元/点额外计费。里程增减的,按增加/调整装卸点①②执行。
6、待装超时政策:各中心局根据邮件流量流向情况要求各外包运输公司提供运能资源储备,车辆按要求到达垛口候装后,对于实际发车时间超车辆到装时间24小时以上的,甲方要对外包运输公司执行超24小时对其补偿该趟运费100%的政策。
待卸超时政策:车辆到达邮路接卸局后(以GPS设备为准,缺出入围栏信息、在途晚点的不予补偿)),对于待卸车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的,甲方要对外包运输公司执行每超24小时对其补偿该趟运费100%的政策。
(二)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车辆费及相关维修维护、过路过桥费、油费、材料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
(三)项目地点:武义县。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28日9:00:00至2023年4月3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4.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费及保证金缴费账号:3110830019310007628,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收款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重新招标后已缴纳标书费和保证金的,无需重复打款(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请务必上传缴费凭证,并告知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胡雄风,联系电话:19905711715)。
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获取招标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投标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发票需在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上开具,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即为注册成功,注册免费,此平台不接收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5.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4月18日09:30:00(北京时间),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或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5.3 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投标人须至递交地点或以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5 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开标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6 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投标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5.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8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8.1 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8.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8.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8.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1 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线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并在线下通过纸质版投标文件唱价。
6.2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8日09:30:00(北京时间)。
6.3 开标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6.4 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后的(不少于30分钟)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则开标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门户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监察室,监督电话:0579-82360619。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李老师 |
邮 编:310000 |
电 话:13967961286 |
项目负责人:胡雄风、楼宇晨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楼宇晨 |
电 话:19905711715、18072772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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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uxiongfeng.gyl@chinaccs.cn、louyuchen.gyl@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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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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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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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3110830019310007628 |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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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招标人联系方式:李老师13967961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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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招标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武义县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ZJZT-2023-1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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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资金来源 |
R 招标人自筹 □ 使用财政资金 □ 银行贷款 □ 国家融资 □ 其他: 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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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招标范围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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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标包划分 |
标包划分情况如下: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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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
招标方式 |
R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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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招标组织形式 |
□ 自行招标 R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雄风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990571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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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资格审查方式 |
□ 资格预审 R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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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本条款替换为: 1.8.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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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招标文件的组成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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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及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
(1)招标文件中标识“*”及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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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是否以单项报价核定低于成本 |
R 不要求 □ 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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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踏勘现场 |
R 不组织 £ 组织,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 踏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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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投标预备会 |
R 不召开 □ 召开,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时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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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
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2日内。 提出澄清文件的形式: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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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
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修改内容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提出澄清文件的形式: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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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
为配合招标人实时掌握投标人获悉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及修改情况,投标人应尽量配合在获悉本项目澄清或者修改时填写如下回执单以确认收阅。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收到澄清文件24小时内;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书面(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回执发送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huxiongfeng.gyl@chinacc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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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 一、价格文件,包括: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二、商务文件,包括: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技术文件,包括: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电子版(U盘)文件 需提交所有纸质文件的电子文档,要求如下: 所有电子文档均应为兼容OFFICE2007文档格式,文件应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所有EXCEL格式文件,保留原始计算公式(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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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投标文件投标和编写 |
本条款增加规定: 若有偏离情况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内容进行点对点应答,否则视为全部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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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投标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条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签署: *(1)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有单位名称落款的投标文件均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投标文件均须:逐页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手签或盖人名章; (3)其余部分可加盖骑缝章或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 (4)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代替公章的,应提供《投标专用印章授权函》。《投标专用印章授权函》应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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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
*最高投标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
□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R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报价要求; □部分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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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
投标报价优惠条件 |
□报优惠价。 R不接受报优惠价 □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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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
投标报价具体要求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服装(非邮政标志服)、管理费、代理服务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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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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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收取; *投标保证金:按50000元收取/标段,所有投标保证金最迟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五日内退还。(汇款信息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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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银行保函 2、账户信息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投标保证金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2日起开始汇入; 4、*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递交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并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指定的帐户(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无效; 5、*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函形式递交的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证金保函要求”; 6、汇款凭证的复印件(盖公章)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放入、装订并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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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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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
备选投标方案 |
□允许 R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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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一份(电子文件应为不设密码的word或excel格式,须保证电子文件能正常打开)。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U盘)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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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
投标文件的外层包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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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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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电子招标的投标文件上传形式 |
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则及“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下载的《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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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4月18日09:30:00(北京时间) 建议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人代表本人参加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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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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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投标文件退还 |
?不退还 □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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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
电子招标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 |
电子招标投标文件递交异常请参阅“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下载的《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如遇CA问题请联系:400-7888-550,其他问题请联系: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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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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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电子招标开标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
(1)电子招标开标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参阅“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下载的《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如遇CA问题请联系:400-7888-550,其他问题请联系: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 (2)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则开标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3)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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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 |
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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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评标方法 |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 综合评分法 □ 其他: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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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
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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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电子招标评标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处理方式 |
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评标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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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
邀请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其他媒体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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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
中标人确定 |
□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1】个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规则详见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和弃标供应商处理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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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
中标原则 |
规则详见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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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
□ 不要求 R 要求,具体要求如下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0元;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至合同签订主体指定账户。合同期履行完毕,合同签订主体扣除违约金(如有)后,将剩余履约保证金返还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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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付款方式 |
一、合同签约方式: 省分公司下发合同文本和评标结果后,由签约主体自行负责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并进行结算。本项目合同签约主体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二、付款方式: *乙方(供应商)须要在甲方(邮政)指定的银行开户,该账户为乙方合同期内货款结算的账户。 合同价格包含了不含税价格和税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税费、含税价进行相应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额度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付款方式如下: 双方于每月5日前核对上一结算周期外包服务费,有关书面记录(如双方确认的业务量、电子系统记录等)作为结算依据,甲方验收确认乙方上月服务是否满足合同约定标准,有无服务质量问题及发生考核、赔偿款项等事项,确定金额后向乙方支付;双方认定不一致时,以甲方认定考核、赔偿款项及中国邮政新一代寄递业务平台信息系统中统计数据为准。 甲方应当按月支付外包服务费用,支付金额确定后,由乙方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信息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真实有效的且经甲方认可的正式发票;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并审核无误后3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支付上一结算周期外包服务费;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乙方迟延提供发票的,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二)合同违约金可在结算款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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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
1、每个标包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55%计算,如有多于1家中标人,由各中标人平均分摊招标代理服务费,如单个项目服务费收费金额不足4000元,则按最低4000元收取。 2、缴纳方式: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通知书后7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银行电汇/转账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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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确定投标人得分排名顺序,推荐得分前2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重新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只有2个的,转为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不变。根据综合得分,推荐排名第1位的应答人为成交候选人。 三、重新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只有1个的,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原则如下: 应答人的企业资格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服务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情况下,将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四、拟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或者终止采购。 五、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其他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得分排名顺序,自动替补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重新公示、决策后使用。 *六、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弃标的,须上报省分公司。经省分公司决策同意,或省分公司上报集团公司决策同意后,将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3-5年内禁止参加全省邮政各级单位的采购项目。 |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采购的相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招标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标包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1 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5.3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组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1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1.7.3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4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1.7.5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形式评审;
(2)资格评审;
(3)响应性评审。
1.7.6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8.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9.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招标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 本招标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1 招标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另有规定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1.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4 招标人可以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踏勘现场
2.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 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4.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2.4.2 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 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4.4 投标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 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 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投标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 投标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当报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提供投标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 投标货币:人民币。
3.3.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4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 只有在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投标人才可以报出。投标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开标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6 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投标有效期
3.4.1 投标有效期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决定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招标人可以规定投标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投标将被否决。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2 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邀请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则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3 备选投标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投标方案”字样。
3.6.4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者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1 投标人应当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 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黏接缝隙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 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 递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应当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进行签收。
3.7.6 招标人对于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 电子招标的投标文件上传形式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
4.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未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1.6 招标人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 投标人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1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者其代表出席。投标人代表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5.2.3 开标时,招标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个数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收到的所有未撤回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投标一览表”一般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交货期、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 开标内容填写在“开标记录表”中,由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 异议
5.3.1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 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以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标完成前向招标人递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给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开标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从浙江省邮政评标专家库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子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6.1.2 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6.2 评标原则
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6.3.1 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作为本项目评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2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6.3.3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6.4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评标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1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招标文件规定媒介公示全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 确定中标人
7.2.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2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具体中标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3.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应当主动告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3.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7.3.3 中标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1.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 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招标文件、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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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初步评审 |
形式评审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签章及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条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签署: *(1)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有单位名称落款的投标文件均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投标文件均须:逐页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手签或盖人名章。 |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是否从其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数额是否符合要求。 |
||||
报价 |
报价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各项有且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资格评审 |
资格条件 |
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
|||
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情形 |
||||
响应性评审 |
实质性响应 |
满足或优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条款;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加“*”标明的关键条文; 不存在招标人无法接受的附加条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或其他重大偏离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2.2 |
详细评审 |
评审内容 |
评分因素 |
权重比值 |
评分标准 |
商务 |
/ |
详见2.2详细评审表 |
|||
技术 |
/ |
详见2.2详细评审表 |
|||
价格 |
/ |
详见2.2详细评审表 |
|||
3.2.2 |
评分计算原则 |
四舍五入,保留的小数点后2位数。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时, 由评标专家负责对投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评分为全部专家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每个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由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三部分组成,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
|||
3.4 |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
与前附表须知一致 |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详细评审标准如下:
本项目采购的评审工作采取综合评分法。根据价格、技术、商务等方面实施综合评分。其中:
一、价格分70分。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价格部分采用合理低价优先法,价格分=(P基准/P)*A;P基准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者(含税)”和“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含税)*B”之间数值较高者,B=0.98);P为应答人有效投标报价;A=评分权重,分项价格分最高得分项评分权重*70分。
二、商务分10分。
评审内容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商务部分评分 |
经营情况 |
0~2分 |
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得2分。 (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关键页面复印件,原件备查)。 |
业绩 |
0~3分 |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的项目,每有1个得1分,最高3分; (证明材料: 1、提供有合同金额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体现服务内容,甲乙双方名称,签订时间,盖章签字、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 2、合同期内全部结算发票,合同金额以结算发票金额总和为准。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供应商评级 |
0~2分 |
邮政企业后评估结果为A级的供应商得2分,B级的供应商得1分,C级及评估年度未合作供应商不得分。(评估结果以招标人提供的材料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
|
业务支撑 |
0~3分 |
1、投标人承诺在甲方指定银行开户且账号月均余额达到本项目预算10%得1.5分,达到本项目预算5%得0.5分; 2、投标人承诺在甲方指定银行为本项目外包人员代发工资,达到本项目拟派全部人数得1.5分,达到本项目拟派人数一半得0.5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但后续未实施的,视为违约并扣除违约金) |
三、技术分20分。
评审内容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技术部分评分 |
承诺的项目方案和服务质量 |
0~12分 |
1、针对邮政现行生产实际情况,提出流程设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酌情打分,最高得3分。 2、简要说明对相关操作要求、规范与考核办法的理解,并提出具体管控方法,评委进行评议,酌情打分,最高得3分。 3、简要描述对时限及服务质量的认识,并提出具体管理办法,评委进行评议,酌情打分,最高得3分。 4、就如何加强现场管理,提高作业效率,提出具体的工作思路,评委进行评议酌情打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劳动纠纷或劳动争议处理 |
0~2分 |
投标人提供1个劳动纠纷或劳动争议处理对策和方案或者处理劳务纠纷或劳动争议的成功案例和经验,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劳动纠纷或劳动争议处理案例,由评委进行评议,酌情打分。 |
|
专项服务质量管控 |
0~3分 |
投标人需具有完善的规范化作业、着装标识管理、现场管理、生产服务质量管控、业务管理等规章制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专项服务质量管控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酌情打分。 |
|
安全保障管控 |
0~2分 |
投标人需具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有完备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补偿、赔偿机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障管控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酌情打分。 |
|
投标文件制作质量 |
0~1分 |
投标文件制作质量,根据文件格式规范性、应答内容完整性等综合评价,酌情给分。 |
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和价格分均相同的,按技术分由高到低排序;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不得弃权),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排序。
2.2.2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和弃标供应商处理原则
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确定投标人得分排名顺序,推荐得分前2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重新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只有2个的,转为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不变。根据综合得分,推荐排名第1位的应答人为成交候选人。
三、重新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只有1个的,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原则如下:
应答人的企业资格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服务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情况下,将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四、拟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或者终止采购。
五、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其他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得分排名顺序,自动替补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重新公示、决策后使用。
*六、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弃标的,须上报省分公司。经省分公司决策同意,或省分公司上报集团公司决策同意后,将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3-5年内禁止参加全省邮政各级单位的采购项目。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的;
(4)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投标协议;
(5)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
(1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或纸质版投标文件的;
(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投标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投标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3价格评审原则上以不含税价作为评审价,当所有投标人报价税率一致时,可以含税报价作为评审价。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5评标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4.2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5.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递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标报告。
3.5.2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附件合同
正本/副本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武义县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商务 部分
标包号: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模块 |
评审因素 |
对应投标文件页码 |
商务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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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___页到第___页 |
说明:
(1)为保证投标文件制作质量,加快评审进度和准确性,请投标人务必按编制的投标文件内容完善本评审索引表;
(2)本表可根据评审内容扩展。
投 标 函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武义县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ZJZT-2023-10915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专用印章授权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我单位特授权在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武义县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的投标活动中使用“ (被授权印章名称)”, (被授权印章名称)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使用“ (被授权印章名称)”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被授权印章: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武义县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ZJZT-2023-10915)(标包号: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序号 |
资格条件要求 |
证明材料 |
1 |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
营业执照复印件 若分公司投标的,则需提供总、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
2 |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基本情况承诺(详见格式) |
3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
4 |
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
基本情况承诺(详见格式) |
5 |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基本情况承诺(详见格式) |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
基本情况承诺(详见格式) |
7 |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
基本情况承诺(详见格式) |
请在下方提供上表要求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序号 |
专业类别 |
合同所在地(包含省份名称) |
招标单位名称 |
招标单位地址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合同签订日期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合同对应页码 |
发票对应页码 |
|
姓名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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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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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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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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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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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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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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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业绩合同的复印件(没有采购金额的合同须同时提供发票复印件佐证采购金额)。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1.9 供应商控股、高管人员及管理关系备案表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我方参加【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武义县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的投标,根据法律法规维护投标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
【XX公司[投标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
【XX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XX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
|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投标人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投标人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应从出资比例由高到低进行填写]】 |
|
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
【XX职务:XX[姓名]、xxxxxx[身份证号码(可选)],[从职位由高到低进行填写]】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XX公司[管理单位全称]】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XX公司[被管理单位全称,应列明所有被管理单位]】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编制要求:
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投标人须知及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武义县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ZJZT-2023-10915
标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 |
投标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注: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为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武义县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ZJZT-2023-10915)(标包号: )项目的投标人。我方承诺,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贵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不能按时支付,贵公司有权在我公司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我公司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承诺函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武义县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提供的一切投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服务偏差、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情况,在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中不存在关联控制关系的企业。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本公司承诺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本公司承诺未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七、本公司承诺投标文件及保证金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90天。
九、本公司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情形。
3、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5、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10、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11、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接受以下处罚: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我方承诺,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不能按时支付,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在我公司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我公司对此无异议。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按第三章评审标准提供
正本/副本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武义县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技术 部分
标包号: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评标索引表
评审模块 |
评审因素 |
对应投标文件页码 |
技术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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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___页到第___页 |
说明:
(1)为保证投标文件制作质量,加快评审进度和准确性,请投标人务必按编制的投标文件内容完善本评审索引表;
2.3 技术标准和要求偏离表及点对点应答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武义县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ZJZT-2023-10915
标包号:
序号 |
技术要求名称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注:1.若投标完全响应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则仅需在第一行“偏离”列填写“无偏离”即可;
*2、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带“*”条款有所保留或负偏离,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3、对非关键性技术指标及要求出现偏离,须将详细的偏离情况填写在技术偏离表中,且偏离项数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4.未填写本表的视为全部响应。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按第三章评审标准提供
正本/副本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武义县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价格 部分
标包号: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武义县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ZJZT-2023-10915
货币单位:含税人民币
标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项目 |
报价要求 |
评分权重 |
应答报价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元) |
标包1 |
邮政营业服务外包 |
1、提供各相关网点营业期间的邮政营业服务工作;2、供应商须确保各营业网点在服务时间内每个岗位相应人员配备到位。 |
邮政营业服务工作 |
A类网点基本服务费≤6480元/月(16个台席) |
25.10% |
元/月 |
一年 |
4573800 |
B类网点基本服务费≤6670元/月(21个台席) |
34% |
元/月 |
||||||
C类网点基本服务费≤6870元/月(20个台席) |
33.26% |
元/月 |
||||||
邮务业务费 |
代办交管换证体验业务全年业务量预估9700笔,≤3元/笔 |
0.65% |
元/笔 |
32100 |
||||
代办电摩上牌业务全年业务量预估25000笔,≤3元/笔 |
1.51% |
元/笔 |
75000 |
|||||
其他代办交管业务全年预估业务量41000笔,≤0.6元/笔 |
0.50% |
元/笔 |
24600 |
|||||
收寄快递包裹全年收费预计90万元,≤收费的10% |
1.82% |
% |
90000 |
|||||
收寄标快全年收费预估70.7万元,≤收费的20% |
2.85% |
% |
141400 |
|||||
绿色包装全年销售额预估10万元,≤包装箱售价的20% |
0.40% |
% |
20000 |
|||||
预计采购金额总计 |
4956900元 |
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服装(非邮政标志服)、管理费、代理服务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2、上表内容不得漏写,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任何内容,如对报价有相关解释,请在备注中写明。
3、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报价可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2位小数。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武义县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承诺时间:
为规范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的采购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采购当事各方共同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方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并自愿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严格遵守以下内容:
七、若违反上述条款,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与我司合作,并列入贵公司的黑名单。
本承诺书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中标的;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4)招标文件中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