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泰兴市分公司一号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泰兴市分公司一号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ZWKTZ202303245,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泰兴市
1.2 工程规模: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工程约790㎡。楼顶部分:拆除钢结构造型,楼顶维修、防水处理等。四、五层装修:包括吊顶、铺地、换窗、隔断、卫生间、照明和线路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1.3 工 期: 总工期 90 日历日内。
1.4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开具相应发票,30天内支付至工程(合同价款-暂列金额)的80%,审计完毕,开具剩余审定最终结算金额全部发票,30天内支付至审定最终结算金额的97%,缺陷责任期为二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中标方提出请求后,付清最终结算金额的3%尾款(无息)。
1.6 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74.736631万元,投标人报价如不满足最高限价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2.资格审查及评分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4.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7.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
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1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提供承诺)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承诺)
(4)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截至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5)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
13.供应商自2020年3月以来具有50万及以上同类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相关证明资料(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业绩,则须提供能体现业绩部分的证明材料)。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所有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3日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gongjian1.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龚经理,电话:17315990303)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项目简称-标书费”。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
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04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299号邮政指挥中心大楼15楼1508会议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做好登记。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299号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区扬州600号
联 系 人: 杨经理 联 系 人: 龚经理
电 话: 13852619860 电 话: 1731599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