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常熟市城北揽投部标准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常熟市城北揽投部标准化改造项目”(采购编号:JSszCG-2023-0309)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常熟市城北揽投部标准化改造项目。
2、采购内容
2.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常熟市城北揽投部标准化改造项目,完成常熟城北揽投部标准化改造。
2.2项目规模:采购预算约17.997755万元(含税)。
2.3项目地点:常熟市城北揽投部。
2.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2.6质量保修:两年。
2.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7.997755万元(含税,人民币),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
3.4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3.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提供承诺)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承诺)
(4)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截至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5)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
3.6供应商自2020年3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合同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验收报告等)。(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合同名称、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3.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3.9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3.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2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苏州市三香路999号非矿院大厦2楼裙203室。
4.3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中邮通招标”,选择“公开项目”,搜索并点击本项目名称链接后进行报名、费用缴纳以及电子发票的开具。
报名时须填写和上传的内容包括:
(1)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证明或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函(格式自拟)。
4.4 微信报名成功且上传资料经确认无误后,采购文件将于当日发送至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供应商必须回复邮件“确认收到”,完成报名。
4.5 本项目采购报名费用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6 其他说明:推荐潜在供应商一键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自行在公众号“我的报名”中查看发票状态,开票成功后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发票。如需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09:30;
5.2 递交地点:苏州市三香路999号非矿院大厦2楼裙204室;
5.3 纸质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
5.4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9号非矿院大厦2楼裙203室
项目联系人:张大伟、许振泉、李昊、施雯
电 话:15306189071、15995410910
户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430103070900002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