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电子宣传屏及信息发布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3-20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电子宣传屏及信息发布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CLC(ZB)-2023-013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本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电子宣传屏及信息发布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控制价

  主要服务要求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电子宣传屏及信息发布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850万元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1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具有实施本项目招标内容的能力。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2.1.6投标人需为所投产品原厂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所投壁挂/立式海报屏、电子橱窗屏、拼接屏应为同一品牌,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出具原厂商代理(授权)资质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本项目不允许原厂商及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

  2.1.7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具备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省级及以上所投标品牌电子宣传屏设备及信息发布管理系统项目案例(证明材料包括框架协议或销售合同等)。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投标人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2.8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9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人可委托经办人将下述资料扫描后以文件压缩包方式(压缩包命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电子宣传屏及信息发布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报名资料-XX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sdbiding@163.com邮箱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加盖公章扫描件);

  【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

  【3】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唯一授权函;

  【4】业绩合同案例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5】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6】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凭证;

  【7】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原件/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单位名称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3

  纳税人识别号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4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5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6

  联系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7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8】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需填写、打印、授权代表签字、扫描,同报名材料一起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电子宣传屏及信息发布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YCLC(ZB)-2023-0130

  购买单位信息

  投标对象全称

 

  项目联系人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购买文件联系人

 

  移动电话

 

  文件款发票邮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原则上文件款发票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现场领取。

  2.请在此栏写明文件款发票邮寄的地址以及联系人信息,若因代理机构原因或购买单位原因无法现场发放或领取时,代理机构将按此地址邮寄发票。

  3.购买单位购买文件时未按要求的格式提供开具发票所需的材料(如税务信息表的word或excel版,详见公告或邀请书),代理机构将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备    注

 

  购买人签字

 

  购买日期

 
       

  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层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1901房间

  邮  编:250000    

  电  话:0531-83191855、17854155805、15552885070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廉老师

  电子邮件:sdbiding@163.com

  开户单位: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解放东路支行;

  账号:937003010133557797;

  行号:40345100014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