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招标编号:JYZX-ZB-XJ-2023-00013),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且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采购内容为【新疆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预算金额为【982.75】万元(3年)。
1.2 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数量33家。
1.3 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单价最高限价(含税),以单价为准签订框架合同,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信息的,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acla.org.cn/)查询截图(包含:基本信息、所内律师信息、年度检查考核信息、奖励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信息、分所信息、境外分支机构);
(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1.6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1.7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2.1 入围律所要求:具备由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2022年度年检。
2.2.2 律师要求:一是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并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律师执业经验,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并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acla.org.cn/)查询截图(基本信息、年度考核信息、奖励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信息)。
2.2.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3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3.获取招标文件
3.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7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报名资料至代理公司联系邮箱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主题名:【XX公司】+【XX项目】报名。
3.2报名所需资料:①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可电子章用印)、②报名信息统计表(可编辑版本)、③关联企业情况表盖章扫描件(可电子章用印)、④标书费缴纳凭证。(如附件不可下载,可联系代理公司邮箱内获取)
3.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套,售后不退,缴费账户为:
开户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黄河路支行
行 号:105881000212
账 号:65050161625000000220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日16:00(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区黄河路88号608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区黄河路88号608会议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区黄河路88号建行5楼508
电 话: 0991-5582576 项目联系人:张霞
电子邮件:18890858899@139.com 手机:17699400070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联系人姓名:曹工
电话:0991-7593190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单位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日 期: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实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