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二、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省内自建代理财政业务系统维保服务项目(YCYHNMGFH-2023-05)
三、采购组织形式
委托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采购代理工作
四、采购内容
拟通过本项目引入一名供应商为区分行提供省内自建代理财政业务系统维保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驻场维保服务、非驻场技术支持服务、系统实施服务、硬件维保服务、系统开发服务、配合业务营销等。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服务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详见技术规范书。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一)项目概况
2022年2月我行购置了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代理财政系统维保服务,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总额135万元,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驻场维保服务、非驻场技术支持服务、系统实施服务、硬件维保服务、系统开发服务、配合业务营销等。
为持续保障代理财政各项业务的稳定运行,满足自治区各级财政的特殊业务需求,迅速响应新增代理资格地区的推广实施,特此提出向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继续购买省内自建代理财政系统维保服务。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我行现使用中的自建代理财政系统的开发建设厂商,维保期截止2023年2月中旬。为保证服务的延续性、稳定性,保证省内自建代理财政系统建设与维保服务的一致性,以及得到快速有效的技术支持,确保自建代理财政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拟购买原厂商维保服务。
本项目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二章第四条第三项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的情形。且经我行2022年第30次行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综上,为保证省内自建代理财政系统业务的稳定性、连续性,根据需求部门建议,本项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七、公示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发布采前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8日。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慧敏、占宝婷
联系电话:18347962300、18639551512
邮箱:lihuimin@hnti.cn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八区2号综合写字楼
采购人联系人:武女士
采购人联系电话:0471-5100548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