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委托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工程结算审计外委项目(招标编号:LNTH2023038E)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拟入围两家公司,负责辽宁省分行省管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信息化软件项目、700万以上额度的装修工程项目除外),并要求委托方就相关审核情况出具审核报告。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应加盖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审核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服务期限1年。预算56万元,最高限价不得超过《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3]005号)收费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费用结算。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2.1.6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1.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1.8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1.9本次公开招标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相应能力。
2.4.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2.4.3投标人近2年类似规模的装修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经验(需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合同、项目结算书及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4.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且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3、投标人提供近2年类似规模的装修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经验的合同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的证明材料。
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09:3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如投标投标人无法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邮寄至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确保投标文件密封完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7.其他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2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有权转为竞争性磋商;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1家供应商合格的,有权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通讯地址:沈阳市北站路 72 号
联 系 人:门老师
联系电话:024-2389322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5楼
联系人:孙庆超、于晓琳
联系电话:024-23241055
邮箱地址:lnthzbb@126.com
开户行: 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01383701052504198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