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宿迁市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QPOST20230203
3、项目概述:根据宿迁邮政业务发展的需要,需采购宿迁市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
4、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宿迁市分公司112 辆车(其中市公司本部用车21辆,寄递生产用车91 辆)的一、二级维护保养、日常维修、车辆抢修等服务。本项目服务期1年,合同到期经采购方评估后双方无异议方可续展,续展次数不得超过2次。本项目预计每年维修费用约70万元,最终根据实际业务,据实结算。本项目以固定单价为基础,设置最高限价折扣100%,供应商响应报价折扣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如高于100%作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5、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根据合格供应商综合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选择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如报价相同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如第一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则按评审名次顺延。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3)供应商需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二类(含二类)及以上大、小型货车维修资质。(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政府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4)供应商的经营场所位于宿迁城区,当前没有的可以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在宿迁城区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须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协议或营业执照注册地或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的加盖公章承诺书原件)。
5)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9)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0)供应商与宿迁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投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注: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7.1、购买/发放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2月 22 日 - 2023年 2月 24 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7.2、购买/发放磋商文件联系人及电话:刘倩倩,025-83408513;
7.3、供应商若电汇购买磋商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至《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7.4、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5、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3月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8.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70号宿迁远航大酒店;
8.3、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现场递交(如受疫情影响,则另行通知)
8.4、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郝工(13236597390)。
8.5、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8.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现场参与磋商。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6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13236597390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汇款备注:XXXXX 项目标书费(报价保证金)
附:
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如有):
1、供应商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期: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