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1、采购编号:JSYZCG-20230207
2、采购内容:
2.1、本项目为扬州邮政分公司2023年度网点改造设计和小型改造设计文件编制,预估2023年网点装修改造约为21个,改造面积约5350平方米,改造估算为1716万元。2023年全区生产办公场所小型改造合计改造面积约4000平方米,改造估算为600万元。
2.2、入围供应商数量:2家。份额分配;1.网点改造,按每个区域(城区,江都,仪征,高邮,宝应),以项目金额大小排序,第一名由优先原则,依次轮流承接;2.小型改造,按第一名由优先原则,依次轮流承接。
2.3、最高限价:
序号 |
工程项目 |
设计最高限价 (元/平方米,含税) |
备注 (结算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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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网点 |
装饰 |
按面积 |
45.00 |
若费用超出18000元,实际按18000元结算 |
面积》500㎡,总投资《30万元 |
40.00 |
若费用超出8000元,实际按8000元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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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建 |
土建扩建、结构加固 |
面积》150㎡ |
35.00 |
若费用超出12000元,实际按12000元结算 |
面积<150㎡ |
45.00 |
若费用超出8000元,实际按8000元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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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装饰方案平立面图 |
面积>4000㎡ |
7.50 |
若费用超出30000元,实际按30000元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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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4000㎡ |
15.00 |
若费用超出12000元,实际按12000元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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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型改造 |
按面积 |
26.00 |
若费用超出18000元,实际按18000元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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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400㎡,总投资《20万元 |
30.00 |
若费用超出8000元,实际按8000元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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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400㎡,总投资《100万元 |
20.00 |
若费用超出30000元,实际按30000元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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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合同有效期: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预算金额:35万元(含税及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将作否决响应处理。
4、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参与本项目服务。(提供承诺函、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及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1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至少承担过3个类似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1、响应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响应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0日17:30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5.2、购买/发放磋商文件地点:线上;
5.3、购买/发放磋商文件联系人及电话:刘倩倩,025-83408513;
5.4、响应供应商线上购买磋商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及第5.6条资料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至《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5.5、磋商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6、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2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扬州市文汇西路20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办公楼202室;
6.3、联系人及电话:邵平安,025-83631444,13851992096;陈璐,18625179092。
6.4、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6.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参与磋商。(如受疫情影响,则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7室
邮编:210009
联系人:邵平安
电话:025-83631444
传真:025-83631494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联 行 号:303301001301
汇款备注:XXXXX 项目标书费(磋商保证金)
附:
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1、供应商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