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金坛快包客户(YB)部分辅助仓配操作外包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金坛快包客户(YB)部分辅助仓配操作外包采购项目
1、项目编号:JSCZCG-2023-002
2、采购内容
2.1、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金坛快包客户(YB)部分辅助仓配操作外包。
2.2、主要工作内容:仓储电商客户部分辅助仓配操作服务。主要包括卸货、打单、收寄、贴单等四个环节。
2.3、工作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路151号。
2.4、工作时间:上午8点30分至发货结束(中午休息一个小时)。
2.5、本项目总预算约(不含税):41.4万元,税率6%。
2.6、本项目按单日发货区间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单日处理件数区间 |
操作环节 |
最高限价单价(元/件) |
权重 |
1000件以下 |
卸货 |
0.14 |
5% |
打单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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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寄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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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单 |
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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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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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3000件 |
卸货 |
0.12 |
15% |
打单 |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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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寄 |
0.02 |
||
贴单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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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25 |
||
3001件及以上 |
卸货 |
0.08 |
80% |
打单 |
0.04 |
||
收寄 |
0.02 |
||
贴单 |
0.04 |
||
合计 |
0.18 |
2.7、服务期限:一年,预估从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以具体合同签订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否决响应处理。
4、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在成交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成交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响应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4)响应供应商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响应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响应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7)响应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响应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本项目不可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1、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2、注意: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条件第1至第11条所有承诺、证明材料,并加盖鲜章,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2日17:30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5.2、购买/发放磋商文件地点:线上;
5.3、购买/发放采购文件联系人及电话:刘倩倩,025-83408513;
5.4、供应商线上购买采购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至《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5.5、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5.6、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与其代理人身份证。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1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常州市关河中路8号邮政枢纽楼11楼1107开标室;
6.3、联系人及电话:张程,18551804760;邵平安,025-83631444,13851992096。
6.4、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6.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地址:常州市关河中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7室
邮编:210009
联系人:张程
电话:025-83631444
传真:025-83631494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附:
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1、投标单位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