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德清县分公司2023年二干、市趟运输业务项目外包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ZPOST-FW2023-11)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德清县分公司2023年二干、市趟运输业务项目外包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HZPOST-FW2023-11;
三、项目概况:根据湖州市分公司2023年1月4日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审批通过的采购需求,本次项目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德清县分公司2023年二干、市趟运输业务项目外包项目的采购。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1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46.1868万元(含税人民币)。
标包号 |
邮路名称 |
属性 |
往返 |
运行里程(公里) |
*最高限价-每趟外包费用(元) |
全年总趟数(趟) |
全年总外包费用(元) |
评分权重 |
一 |
德清-雷甸 |
区域 |
往返 |
41 |
93.89 |
322 |
30232.58 |
6% |
德清-乾元 |
区域 |
往返 |
30 |
68.7 |
323 |
22190.1 |
5% |
|
德清-莫干山经营部 |
区域 |
往返 |
29 |
66.41 |
322 |
21384.02 |
5% |
|
德清-上柏-三桥 |
区域 |
往返 |
32 |
73.28 |
322 |
23596.16 |
5% |
|
德清-禹越 |
区域 |
往返 |
84 |
192.36 |
322 |
61939.92 |
13% |
|
德清-乾元-新安-雷甸-武康 |
区域 |
往返 |
91 |
208.39 |
322 |
67101.58 |
15% |
|
德清-上柏-三桥-庾村-北湖-三合-乾元 |
区域 |
往返 |
85 |
194.65 |
322 |
62677.3 |
13% |
|
市趟合计 |
2255 |
289121.66 |
||||||
德清-杭州 |
二干 |
往返 |
235 |
538.15 |
321 |
172746.2 |
38% |
|
共计 |
2576 |
461867.86 |
注: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趟数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二)服务期: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期满,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后,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三)车辆配置:车辆由采购人提供。
(四)服务要求: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签约合同甲方指定地点,提取发货凭证和承运的邮件(货物),按委托承运邮件(货物)的流向、流量以签约合同甲方规定的汽车运输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将邮件(货物)安全运送到收货目的地,收货方验收邮件(货物)无误后,即按实货情况签署路单,完成运输任务后由成交人将符合签收要求的送货凭证(路单)妥善保管并交付给签约合同甲方。
(五)报价:
*本项目根据邮路按趟报单价的方式报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将使应答被否决。
价格已包含但不限于成交人应承担的人工费、保险、税费、因断路施工造成车辆绕行产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签约合同甲方无需再向成交人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报价中不含车辆油耗以及车辆维护、维修等支出内容,上述支出项目费用由签约合同甲方承担。
(六)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德清县分公司。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一、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二、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应答人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存在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安全问题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四、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应答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七、应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1月17日9时00分至2023年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朱强,电话:15325818207。
3.2 采购文件售价按500元/本收取,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 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28日9时30分
4.2 递交地点: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杨家埠街道黄芝山茅柴园路1717号浙江省电信实业湖州线缆办公楼101室
4.3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应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如有);
4.4 逾期或未密封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应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无。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792号 |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朱先生 |
邮 编:310000 |
电 话:0572-2319865,13157222336 |
项目负责人:朱强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朱强 |
电 话:15325818207 |
|
电子邮件:zhuqiang.gyl@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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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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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110830019310006921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