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保险江苏分公司2023-2024年“领军人才”管理人才培育项目招标公告

2023-01-12来源:中国邮政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邮保险江苏分公司2023-2024年“领军人才”管理人才培育项目(招标编号:XHTC-FW-2023-0038),招标人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邮保险江苏分公司2023-2024年“领军人才”管理人才培育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项目旨在提升全省中邮保险转型发展素能,进一步提升江苏邮银金融保险各层级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有效推动中邮保险业务高质量发展。拟采购2023-2024年中邮保险江苏分公司“领军人才”管理人才培育项目,对象为江苏邮政地市、县(区)分公司、江苏邮储银行地市、县(区)分行管理人员、网点负责人、兼职讲师、督训师、专岗人员、市县代理金融合规人员、绩优理财经理、省分公司骨干员工等相关人员。“领军人才”管理人才培育项目分9-10期,每期4-5天,每期约60人,实际期数、天数和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2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份额使用完毕将提前终止合同。

  2.3 服务地点:江苏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2.4项目预算:295万元(含税)。

  2.5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中标人为2名,中标金额上限份额分别为第一名160万,第二名135万。

  2.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单价限价(含税)为:高校合作(校内)报价不超过5万元/天,高校合作(校外)报价不超过4万元/天,企业学习交流报价不超过5万元/天,户外拓展报价不超过500元/人/天,培训资料费不超过70元/人/期,食宿不超过480元/人/天。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上述任一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同类培训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3.6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中标资格的;

  (7)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

  5.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8日,北京时间每天9:00时至17:30时。

  5.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向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网址:https://cg.11185.cn)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上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文件款汇款凭证(账户信息见“5.1.4”)以及税务信息表,并将以上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黄老师 15306718725@163.com)。

  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2

  纳税人识别号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3

  注册地址及电话

  请在地址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4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请在开户行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5

  联系信息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网址:https://cg.11185.cn)进行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

  CA办理及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流程: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

  5.1.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1.4资料费汇入以下账户(需对公账户转出,注明“公司简称+领军人才”):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6232593799006569464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5.1.5本项目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投标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2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未在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地点:南京市鼓楼邮政大厦23楼会议室(玄武区中山路366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可通过快递、当现场递交等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如现场开标,则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及CA,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受新冠疫情影响无法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解密的,投标人可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并参加远程开标会议进行远程解密。

  6.3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递交截止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递交文件截止时,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并务必准备好CA证书、电脑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或解密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失效,如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6.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如不一致,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6.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5.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life.com/)、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366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

  邮编:210005

  邮编:100036

  联系人:陈乐

  联系人:杨献民 田昭兴 童凯凯 黄洪鑫

  电话:025-83631985

  电话:15306718138(咨询)

  15306718725(报名)

  电子邮件:492160078@qq.com

  电子邮件:1530671813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