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全市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1-10来源:中国邮政网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全市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全市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QPOST20230106

  3、项目概述:根据宿迁市邮政分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需采购全市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

  4、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全市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其中,工程类项目指建设工程及与其有关的货物、服务,包括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包括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货物,以及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期限:三年。供应商须以“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基础,按折扣进行报价。最高限价:折扣100%。

  5、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由磋商小组根据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选择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根据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如第一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则按评审名次顺延。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4)供应商在宿迁市区(含宿城城区、宿豫城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设立服务场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供应商须具备宿迁市区(含宿城城区、宿豫城区)现场服务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6)供应商须具备进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招标服务的能力,同时具备近三年进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招标服务的案例(提供证明材料);

  7)供应商服务团队人员须为合同期内实际服务人员,如变更人员需采购人认可。如服务人员工作能力及服务质量无法满足使用单位要求,投标人应于使用单位提出更换服务人员要求后15日内完成更换工作(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1)2020年、2021年、2022年期间,供应商须每年至少承担过1个央企省级分支机构及以上(或其他大型国有企业、或政府采购)的工程类项目采购代理服务,且三年工程类项目累计采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其中,工程类项目指建设工程及与其有关的货物、服务。包括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包括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货物,以及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注: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7.1、购买/发放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月 11 日 - 2023年 1月 13 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7.2、购买/发放磋商文件联系人及电话:刘倩倩,025-83408513;

  7.3、供应商若电汇购买磋商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至《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7.4、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5、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1月18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8.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70号宿迁远航大酒店;

  8.3、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现场递交(如受疫情影响,则另行通知)

  8.4、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郝工(13236597390)。

  8.5、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8.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现场参与磋商。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6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13236597390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汇款备注:XXXXX 项目标书费(报价保证金)

  附:

  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如有):       

  1、供应商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期: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