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2-12-13 更正公告日期:2022-12-27;
2、原公告内容:公示开始时间:2022-12-13 更正为:公示开始时间:2022-12-27;
3、原公告内容:公示截止时间:2022-12-15 更正为:公示截止时间:2022-12-29;
4、原公告内容:否决投标单位及理由:河北燕赵之光律师事务所,廉洁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 河北千山恒业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 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未年检; 河北妙策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未年检; 河北名天律师事务所,廉洁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 河北神威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未年检; 河北九川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
更正为:河北燕赵之光律师事务所,廉洁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 河北千山恒业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 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未年检; 河北妙策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未年检; 河北名天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未年检; 河北神威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未年检; 河北九川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
公告提交单位: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