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法院电子送达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BPOST-FW-2022051)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法院电子送达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本项目确定1名中标人,预估总采购金额279万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含税投标限价(元/件) |
预估采购数量(件) |
预估采购金额(元) |
权重 |
1 |
对民商事案件被告进行电话确认、电子送达服务 |
(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具体可参照各法院法定工作时间)。 (2)服务人员:总人数≥35人,具体人数以最终和法院洽谈对接按服务内容及要求确定,人员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工作内容:根据分派到的送达任务,按被告、原告、执行案件等,电话确认受送达人身份、送达地址及是否同意电子送达;回传录入相关信息;选择并操作电子送达;“E键送达”任务推送、送达过程跟踪、邮件寄递协助等工作。人员需在法院场地里进驻办公,服从法院管理。 (4)招标人资源配置:电脑、设备、办公用品、基础网络设施等设备由邮政提供。 |
≤13 |
155000 |
2015000 |
72% |
2 |
对民商事案件原告进行电话确认、电子送达服务 |
≤3.7 |
111000 |
410700 |
15% |
|
3 |
对执行案件被告进行电话确认、电子送达服务 |
≤7.5 |
48572 |
364290 |
13% |
(二)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承担的人工成本、服装费、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或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其报价。
(三)服务期限:1年;
(四)服务地点:宁波全地区人民法院;
(五)需求部门:速递部。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应承诺成交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5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6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应答人:请于2022年1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应答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磋商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应答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应答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应答人下载磋商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3.2磋商文件售卖费用:500元(已缴纳报名费的不再收取)。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购买磋商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3.3注册成功的潜在应答人,请务必在磋商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承担。
3.4购买磋商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应答人购买磋商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应答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或手机(短信形式),请各潜在应答人注意查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电子版应答文件递交平台:供应商应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应答文件。
4.2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应答文件与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29日10:00:00(北京时间),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或纸质版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4.3 电子版应答文件签到时间:请于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电子版应答文件“签到”流程。
4.4 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供应商须至递交地点或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
4.5 电子版应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的电子版应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应答文件的编制,并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开标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应答文件进行解密。
4.6 电子版应答文件与纸质版应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应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应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的电子版应答文件。
(2)纸质版应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应答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应答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应答文件与纸质版应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应答文件为准。
4.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8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9 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应答文件
4.9.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9.2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应答文件;
4.9.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4.10 磋商将于应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联系人:吴老师 |
邮 编:310000 |
电 话:0574-87032767 |
项目负责人:蒋雨奇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蒋雨奇,赵阳君 |
电 话:18258177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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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jiangyq@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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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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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110830019310005860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