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兰溪市分公司2022年冷藏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JHPOST2022-20)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兰溪市分公司2022年冷藏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HPOST2022-20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采购内容:
(1)共计1个合同包,1个品类,预估采购额18万元(含税)。
物资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价限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估总采购额(万元) |
1-1 |
冷藏车 |
详见采购文件 |
18万/辆 |
辆 |
1 |
18 |
注:①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②本项目合同包涉及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车辆费用、车辆改装、检验、包装、运输、办理临牌(含临时保险)、管理、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安全责任、售后服务、税费等全部费用。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付。
(4)交货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须是车辆制造商,或经该车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
(3)应答人所投车辆必须在国家工信部颁布的箱式冷藏车公告范围内(所投车辆的制造商及所投车辆车型须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所列企业及型号),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箱式冷藏车的强制规定。
(4)所投车辆须通过“中国强制产品认证”(3C)认证。
(5)车辆必须符合浙江省内车辆入户登记的相关政策规定,投标人必须承诺车辆在使用地可正常申领注册登记“牌照”,且承诺无偿协助招标人办理上牌手续。
(6)投标人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应具有销售同样或类似车辆的业绩。
(7)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9)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0)对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 :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JHPOST2022-20-投标人名称-标书费);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标书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6)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7)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7.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按2000元收取,所有投标保证金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若弃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无正当理由弃标的供应商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在3-5年内禁止参加全省各级单位采购项目。
(2)递交形式: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汇票、支票);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JHPOST2022-20-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
8.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6日9点30分
2)递交地点: 金华市迪耳路458号邮政综合楼十三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6)届时请响应人派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
9.联系方式:
1)本次采购有关的款项(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开户银行:工行市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开户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595号
账号:1208011019200012486
2)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9-82360085/15906896362
邮箱:654004392@qq.com
联系地址:金华市迪耳路458号
业务咨询:
周工,13819918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