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场院清理冰雪服务项目

2022-11-28来源:中国邮政网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S2022C022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

  日        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公告业主确认函件

  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你单位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编写的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场院清理冰雪服务项目(采购编号:HS2022C022)的磋商文件及公告,经我单位有关领导审核,认为符合要求,可以对外发售。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人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场院清理冰雪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第三部分中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S2022C022

  1.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场院清理冰雪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1.4预算金额:98000元

  1.5最高限价:98000元

  1.6采购需求: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院内积雪、邮件处理中心及附属分担区道路积雪。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

  1.8质量标准:在24小时内清扫干净,积雪清运完成,达到路见本色,无雪痕冰带。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2.3.2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经营资格和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3.3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授权委托书;

  2.3.4信誉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2.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存在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方式: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联系代理公司(0451-51050824)填写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鹤岗市工农区胜利路29号(小龙坎火锅旁边)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5.1时间:2022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鹤岗市工农区胜利路29号(小龙坎火锅旁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将在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

  联 系 人:兰先生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

  电    话:0468-3230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            

  联系方式:0451-51050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451-51050824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委托

  一、委托

  供应商磋商代表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二、费用

  1、供应商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2、供应商应参照执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下发前支付。

  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条款由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B  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人要求

  第四部分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参照执行)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五、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始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报名成功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

  六、质疑提起与受理

  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材料。

  3、质疑受理地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受理地点: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吴女士  0451-51050824

  4、对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认定及处理

  对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经质询质证或复审专家确认后上网公示,不予退还该质疑人磋商保证金,同时报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一年内二次以上(含二次)无效质疑的(无效质疑是指上述3种情形之外的情形)。

  七、投诉

  质疑人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提起投诉。

  八、本磋商文件各条款由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C  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价最小单位为元。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1)响应文件封面

  (2)响应文件目录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响 应 书

  (5)资格证明文件

  (6)响应文件附件

  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为准)

  ★(2)资质证明: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经营资格和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为准)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为准)

  ★(5)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为准)

  ★(6)授权代表身份证(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为准)

  ★(7)信用网站查询截图

  注:

  (1)上述条件之一不满足者,将被视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步的评审程序。

  (2)为保持评审工作的连续性,磋商小组对审查结果不作结论外任何解释和澄清。

  (3)供应商所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所有派驻现场人员必须和磋商响应文件人员一致。

  十一、响应文件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1、响应文件附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文件目录、正文页码统一编码装订。

  2、响应文件附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服务方案;

  (2)其他材料。

  十二、报价

  1.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2.报价分多轮,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的初始报价和磋商结束后的最后报价。

  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4.超出政府采购预算控制的报价将被拒绝。

  十三、响应文件的签属及规定

  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遵守本条规定。

  2、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正本1份、副本3份)。响应文件的编排应(包括表格)编制目录、并逐页编排页码。响应文件装订必须采用胶装,严禁活页装订,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封套表面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

  收件人: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                  

  在规定的磋商时间:  年  月  日   时   之前不得启封  

  6、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同一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响应文件中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部分,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执行,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四、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1、不满足★号条款的;

  2、在资格审查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提供形式不符合文件要求的;

  (2)磋商现场未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汇款人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

  (4)汇款账号与银行开户许可证账号不一致的。

  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

  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加盖公章的;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从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路径: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7、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

  十五、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1800元人民币,以电汇的形式于2022年12月05日09时00分前交至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明项目名称或简称。有以下情形的汇款,拒收并回退原账户:

  (1)未注明项目编号或注明错误的;

  (2)以个人名义汇至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的;

  (3)汇款人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

  序号

  投标保证金

  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1

  1800元

  递交方式:电汇形式,须由投标人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1)账户名称: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行:广发银行哈尔滨哈西支行

  (3)账号:9550880208807200127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意事项:

  1、电汇凭证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全称及标段号。(如因未注明工程名称及标段号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各投标单位汇款后,应经常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3、投标保证金到账以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用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收并回退原账户:

  (1)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

  (2)以个人名义汇至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的;

  (3)汇款人账户名称、账号与供应商开户许可证名称、账号不一致的。

  退还保证金流程:

  1.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由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款手续。

  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提交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保函需对代理机构)。投标保函应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磋商保函,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2、任何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投标保函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视其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3、磋商保证金的清退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

  (2)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为未成交供应商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

  (3)磋商保证金清退时,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按原汇款账号退回,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不受理以任何理由将磋商保证金退至其他账户的业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被认定为虚假和恶意质疑的。

  5、对磋商保证金的咨询请与代理机构招标联系:

  电话:0451-51050824;联系人:吴女士;

  十六、质保金

  无

 

  D  磋商及评审方法

  十七、磋商

  (一)磋商工作由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宜由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

  (二)磋商小组构成:3人,专家确定方式:

  1.从黑龙江省鹤岗市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2.采购人代表: 0 人,限采购人在职人员。

  (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四)企业信用记录核查

  (五)符合性审查。评审专家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未作出实质性响应,应书面告知未实质性响应的具体条款并由供应商签字确认收到通知。

  (六)对响应文件审查完毕后,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重要的解释或者澄清须以书面形式回复,并将构成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七)供应商若有影响磋商结果的任何举动,将导致其最后报价被拒绝。

  (八)在磋商过程中,如采购人对采购需求有变动,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九)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负责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即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做为入围供应商,有资格进行最后报价。该报价将做为磋商小组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十)入围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书”(后附统一模板)编制最后报价。

  (十一)最后报价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开标大厅时间为准)提交到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有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标识)。如供应商认为最后报价时间不足,应当场向磋商小组提交延长申请,由磋商小组研究后重新确定最后报价截止时间。重新确定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再提交的延长申请,磋商小组不予受理。

  (十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以该供应商提交的初始报价作为其最后报价:

  (1)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

  (2)最后报价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供“最后报价调整说明”的。

  十八、评审方法及原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技术标评分30分,最后报价得分60分、商务得分10分。成交供应商确定方法:中标人的数量为1家,评标结果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服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2.技术标评分各项评审依据和分值详见《评 分 表》。

  3.最后报价的分值计算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即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入围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分值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

  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价格权值)为6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单价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或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6.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7、评审优惠政策

  A 根据黑财采[2022]24号文件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B、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C、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8、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磋商方向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一览表

  评审程序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资格性检查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为准)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为准)

  资质证书

  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经营资格和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为准)

  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有(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为准)

  信誉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2.符合性检查

  响应内容

  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响应文件各项要求以及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及其附件的各项要求。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

  供应商名称

  与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等资格证件名称一致。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手写体名章签认无效);

  响应书签字盖章

  1、响应书、响应承诺等严格按照采购人给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无缺漏、无修改等;

  2、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手写体名章签认无效)。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确认、标明各自的身份证号、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齐全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格标准。

  初始报价

  1、低于(含等于)采购预算。

  2、初始报价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保证金

  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

  企业信用记录核查

  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网站、审查事项现场开展核查工作,以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作为判定事实的依据,打印核查结果,出具书面核查意见

  响应文件无雷同

  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两家或多家的响应文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雷同的情形、或错误、遗漏、装订、打印等非正常一致的情形。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评审标准一览表(40分)

  商务部分

  1

  业绩情况

  10

  供应商每提供一个自2019年至今清雪服务项目业绩得5分,最多得10分,以合同为准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技术部分

  1

  服务方案

  20

  在服务方案中详细阐述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内容、方法、步骤、组织、保障措施等,方案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得满分20分;措施、方案较为完善得15分,措施、方案一般得10分,措施、方案不够全面、可操作性强不强得5分,没有该项不得分。

  2

  质量保证措施

  5

  质量保证措施阐述详细、合理可行的得满分5分,措施阐述一般得3分,阐述不够详细、不够合理得2分,没有该项不得分;

  3

  工作进度安排

  5

  根据对项目工作进度安排阐述,合理得5分,一般得3分,不够全面得2分,没有不得分。

  十八、合同签订

  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采购人负责合同的审核、签订、履约及验收工作,监管部门负责对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及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十九、履约保证金:

  甲乙双方自行约定。

 

  第三部分 采购人要求

  一、采购依据

  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及省公司批复,拟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场院清理冰雪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二、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详细规范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场院清理冰雪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9.8万元

  详细规范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场院清理冰雪服务项目技术(服务)规范(见附件)

  三、拟采用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一)采购组织形式:委托代理实施。

  (二)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发布。

  采购方式选择理由:该项目符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情形:购买服务项目。

  四、资格审查的方式、方法及条件

  (一)资格审查方式、方法:资格后审。开标时,评审专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的投标人才可以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

  (二)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报;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列入中国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及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技术(服务)关键要求。

  成交供应必须保证在中小雪停后当天清运完成,大雪停后一日内清运完成,暴雪停后二日内清运完成,在清雪时做到无残雪、见底露面、露路边石、不留死角死面,同时须达到我市清雪相关要求。

  六、评审方法和成交供应商确定方法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分60分,商务部分10分,服务部分30分。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二)成交供应商确定方法:中标人的数量为1家,评标结果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服务部门得分高的优先。

  七、评审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如下:评委3人,在黑龙江省鹤岗市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八、采购组织及采购活动因故中止的后续处理方式

  (一)采购组织实施工作计划:采购方案经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采购活动因故中止的后续处理方式

  1.因技术(服务)规范设置条件,使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能满足公开招标条件的,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2.第二次公开采购,报名供应商或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只有两家,采购活动可继续进行,或者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重新组织公开采购;

  3.第二次公开采购,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只有一家,按照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转单一来源谈判,或者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重新组织公开采购。现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需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书面同意。

  九、合同主要条款

  (一)付款方式及比例:合同项目结束后一次性支付100%

  (二)交付方式:每次清理完成后采购人负责验收并签字认可

  (三)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由于乙方原因,清雪质量达不到甲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

  (五)合同有效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参考文本

  (试行)

  (标注:“参考文本”“(试行)”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应删除。)

  采购单位(甲方)                   项   目   编   号                                

  供 应 商(乙方)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合 同 编 号                     签订时间                                                       

  采购计划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 。标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其他项目删除,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确定乙方为甲方        项目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年   月   日关于       项目的招投标文件(项目编号:         )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承诺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单一来源邀请函、澄清和答疑文件等;

  2.乙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等;

  3.乙方书面承诺等;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条  服务项目及要求

  (标注:服务项目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自拟添加,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项目为一采______年的项目,采购结果最多______年沿用,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乙方供应商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标注:如本合同为一采一年的项目,本条款予以删除,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1.资金性质:                       。(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            。);

  2.合同金额:

  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3.结算方式:           (注:具体内容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以及项目需求自拟添加,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

  (标注:具体内容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在以下条款基础上自拟添加,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

  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

  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

  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

  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

  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

  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六条 知识产权归属

  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情况用于商业用途,如乙方在学术、文化交流及出版物方面需介绍该项目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履约、验收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

  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

  3.(标注:具体验收方式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自拟添加,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标注:甲乙双方参照招投标文件及甲乙双方具体约定自拟添加,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额  ‰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服务款额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甲方已支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延期付服务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服务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应付服务费用的    %;

  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一方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根本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的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

  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    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 同 附 件

  服务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其它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政 府 采 购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全权代表:                

  电    话:

  磋商日期:

 
(二)响应文件目录

  (供应商自行编辑)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 )。

  磋商活动,全权处理本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任何文件均代表本公司行为,行使法定代表人权利。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日    期:                   

  附: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和磋商代表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磋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四)响 应 书

  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供应商全称)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 )。的磋商活动,并对该目进行报价。

  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

  2、响应文件的初始报价为(小写):                  。

  3、响应文件的合同履行期限:                         。

  4、质量标准:                                      。

  5、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

  6、保证认真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活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8、与本活动有关的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五)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为准)

  ★(2)资质证明: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经营资格和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壹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为准)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为准)

  ★(6)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为准)

  ★(7)授权代表身份证(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为准)

  ★(8)信用网站查询截图

  注:

  (1)上述条件之一不满足者,将被视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步的评审程序。

  (2)为保持评审工作的连续性,磋商小组对审查结果不作结论外任何解释和澄清。

  (3)供应商所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六)响应文件附件

  (1)服务方案;

  (2)其他材料。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凡递交此声明函的,须提供报价单位最近年度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计(审计)报表原件,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否则此声明函无效。

  报价单位(盖公章):

  法人代表手写签字:

  日  期:

 

  (八)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鉴于                (以下简称供应商)已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或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期,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同意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同意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同意修改主合同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同意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九)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编号:

  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鉴于                (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磋商,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应向你方交纳磋商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函的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保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障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规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证明材料: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和安置残疾人人数、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安置的残疾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未提供证明或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十一)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书

  项目明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2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

  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供应商全称)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 )。的磋商活动,并对该目进行报价。

  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

  2、响应文件的最后报价为(小写):                  。

  3、响应文件的合同履行期限:                         。

  4、质量标准:                                      。

  5、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

  6、保证认真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活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8、与本活动有关的通讯请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