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南市分公司2023年度非机动车保险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1-23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南市分公司的委托,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南市分公司2023年度非机动车保险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0773-2240GNAHFWCS4195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南市分公司2023年度非机动车保险项目

  3、项目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南市分公司

  4、项目内容:根据市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立项安排,现需为约300 辆投递业务的非机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两轮车)购买2023年度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项目预算:含税人民币10.5万元,保费控制价单价不得高于350元/辆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类别:服务类

  8、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9、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供应商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

  4、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6、供应商在投标时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被邮政系统任一企业列为失信黑名单的。

  7、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1月23日9:00至2022年11月28日17:00止

  2、磋商文件价格:500元整

  3、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扫描件发送至ahzqvv@163.com。

  2)报名费缴纳:投标人在完成报名材料递交后等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回复,投标人按要求缴费后领取磋商文件。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2年12月6日下午14:30

  2、磋商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南市分公司七楼会议室

  五、磋商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及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南市分公司

  地址:淮南市舜耕中路121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554-2679261

  (二)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亿诺商务中心A座406室(第四招标部)

  报名及保证金问题联系人:胡工              

  电话:15324484747

  招标文件技术问题联系人:方工

  电话:13731991636

  八、其它事项说明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磋商会议,凡不能出示上述有效证件或到场人员与证件载明的人员不一致或未出席磋商会议者,响应文件不予接受,磋商资格无效。

  2、如报名供应商放弃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之日一天前将弃标函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