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法院执行及保全辅助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法院执行及保全辅助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采购内容
1.1服务内容:
供应商负责执行及保全案件的文书制作、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案件财产分析、系统节点报结、案款发放、材料收转、信息录入、卷宗扫描、纸质卷宗装订归档等工作,并针对执行案件电话咨询,做好电话客服工作并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及时跟踪电话反馈情况等服务。
1.2业务处理:
序号 |
服务类别 |
服务内容 |
1 |
材料收转 |
现场材料统一接收,当事人到本院提交的纸质、电子材料;与集约化送达岗对接,对邮寄送达的材料进行集中收件;跟踪催收每日开庭审理(调查)案件形成的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中新提交的诉讼材料;对接收的材料在材料收转中心系统中进行登记,并打印材料清单移送扫描岗进行扫描。 |
2 |
卷宗扫描 |
对登记移送扫描岗的材料进行扫描电子化,包括装订成册材料的拆装,对于不能重新拆装的材料则用高拍仪进行翻页拍;扫描后的纸质材料每日定点移送材料保管员保管 |
3 |
卷宗保管 |
对未进行归档的材料进行保管,包括登记保管出入库时间、案号、借阅人等信息;按入库要求排列纸质卷宗材料,保证库内存放安全。 |
4 |
值班接待 |
(1)现场接待(2)值守值班签到 |
5 |
接听电话 |
(1)接听电话;(2)做好电话接听记录;(3)及时跟踪电话反馈情况 |
6 |
文书制作 |
根据执行、保全案件类型,制作保全通知书、执行立案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查封(续封)文书、;两查材料等,注:执行案件要完成“一书三令”的节点,需要从系统抓取案件信息并形成表格,每次变更量为16个点。 |
7 |
电子送达 |
对制作完成的文书进行电子推送,并每日追踪电子送达信息,及时转邮寄和移案;每日下班之前打印电子送达成功案件的移案材料,检查移案材料,按正确排序叠放后移案;电子送达失败后及时转邮寄送达组进行邮寄送达;跟进电子送达质效,配合现场管理员做好电子送达工作优化,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
8 |
邮寄送达 |
按系统操作顺序流转,完成材料打印、面单打印、单号拍照、退件开拆、信息追踪等工作,实时跟进送达质效,配合现场管理员做好送达工作优化,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
9 |
公告送达 |
制作公告文书,按要求完成主办人审核流程。通知当事人进行公告缴费并跟进缴费结果。完成公告内容发布。公告完成后打印整理案件移案 |
10 |
辅助案件前期查控节点工作 |
(1)执行通知节点 (2)网络查控 (2-1)点对点(点对点查控,自然人选择页面上注意不选工商,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选税务) (2-2)总对总(选择节点共计32处) (2-3)财产情况登记(三个节点) (3)传统查询(三个节点) (3-1)财产查询登记 (3-2)财产情况 (4)限高被执行人(系统选择案号及当事人基本信息,提交审核并上报) (5)提起总对总查控后三天左右,申请反馈并打印反馈信息表并分析、附卷(时间节点上必须要在主板法官签收案卷之前) (6)冻结被执行人账户,并登记台账(第一轮冻结在不足额情况下原则上余额超过500元的账户都要冻结;足额的冻结之后必须检查改冻结是否已控)。 |
11 |
辅助传统查询流程工作 |
(1)房产查询(房产查询需要在外网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单独进行,原则上要求每个案件都要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打印并附卷) (2)车辆查询(车辆查询需要去南宁市车管所进行查询或调档) (3)公积金查询(终本案件每件案件都要求查询公积金) (4)理财查询(终本案件每件案件都要求查询公积金) (5)保险查询(终本案件每件案件都要求查询公积金) (6)工商查询(终本案件每件案件都要求查询公积金),并登记台账。 |
12 |
辅助案件财产分析工作 |
(1)财产体现、(2)抵押情况、(3)查封情况、(3-1)查封时间、(3-2)补封时间、(4)案件类型、(4-1)有财产体现、(4-2)无财产体现,移交案件给院方分配法官,并登记台账。 |
13 |
辅助完成无财终本、终结、执毕类案件系统节点报结 |
(1)核实并完成执行通知节点、(2)核实并完成网络查询节点(包括终本案件报结前三个月必须查询、中行查询)、(3)完成终本约谈节点、(4)核实并完成传统查询节点、(5)核实并完成限制高消费节点、(6)完善调查节点、(7)完善传唤节点、(8)完成合议节点、(9)完成送达节点,并登记台账。 |
14 |
案款发放 |
(1)执行通知书盖章,主办人签字;(2)案款详情表盖章;(3)复印(打印)转款材料存档;(4)联系收款人在收条上签字摁手印;(5)将已经签字的转款呈报表复印一份、当事人签字的收条原件一份交给主办人,将转款书面材料交给院财务 |
15 |
纸质卷宗归档 |
按照归档目录对纸质卷宗材料进行排序整理;编制卷内目录、备考表,并打印;卷皮封面填写案号、案由、当事人、审判组织等归档要求的信息;纸质卷宗打孔、穿线装订;装订后的纸质卷宗送交承办人检查确认,并移送档案部门审核签收 |
1.3结算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服务期内,采购人按月向供应商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每月月初双方验收上月服务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服务清单并在审核无误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2)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按上月服务清单及相应的合格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需经采购人审核无误,且发票开具之日起3天内送达采购人。
(3)供应商承诺其开具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供应商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应商开具合格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成交原则:
(1)本次项目成交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按评审后报价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和区分公司相关采购管理规定,若首次递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采购公告,若重新发布采购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磋商,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若通过初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经评审委员会判定报价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
(3)如出现采购活动无法产生采购结果,无成交供应商的情况,则按采购结果确认流程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
2.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列为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和所有采购流程。
三、项目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 年11月25日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10月29日18:00: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2、报名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16楼综合办采购组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71-5810182
电子邮件:496525652@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