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二、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律所库入围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CG?2022-河南省分行-办公室-137
四、第一次延期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3日
五、更正理由:
受新冠疫情影响,本项目原定于2022年11月21日18时00分截止获取招标文件,现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11月25日18点00分,开标时间原定于2022年11月22日09时00分,现延期至2022年11月30日09时30分,其他条款不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220号芝麻街公园里D区16栋
联系人:陶素 李红玉
电话:18503859813
邮箱:zczx9266@163.com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9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69199020
附件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根据贵行律所库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要求, (填写律师事务所名称,以下简称“我所”)正式提供响应材料,同时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我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是真实、有效、准确的。
二、一旦贵行接受我所提供响应材料,贵行有权保留全部资料。
三、我所知晓贵行认可我所提供资料,不等同于我所已成为贵行的备选或入库律师事务所。
四、我所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报表清晰完整,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单位无保留意见。
五、我所与报名本项目的其他律师事务所,不存在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关系。
六、我所管理高效,勤勉尽职,诚实信用,近三年内我所及报名的律师团队律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声誉良好。
七、我所不存在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予回避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情况。
八、在采购过程中,若我所存在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提供材料失真、承诺不实等情况,贵行有权取消我所参选或入围资格,我所同意对此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九、我所如获入库资格,提供的服务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和贵行对外部律师相关管理规定。
十、该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
律师事务所: (全称)(盖章)
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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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