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综合楼门禁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AHZJ-202220601313)做如下澄清说明:
1、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第(1)条
原为“(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位。”
现修改为“(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其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本项目获取时间延期至2022年11月22日17:00,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12月2日9:0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时间同开标时间。
本澄清公告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综合楼门禁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AHZJ-202220601313)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澄清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采购文件为准,如采购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