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网点厅堂服务邮政特色一次性纸杯项目”(采购编号:CZYZCG-20221111)以公开比选的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投标。
2、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网点厅堂服务邮政特色一次性纸杯项目。
3、采购内容:
3.1 设计精美、具有邮政特色的全市营业网点厅堂服务一次性纸杯采购,根据各区县公司统计上报数据,共计需求约200万个;按采购人要求时限和数量,及时配送至两区九县指定地址。
3.2项目总预算约22.00万元(含税),单个纸杯控制价0.11元/个。投标报价以单价形式体现,单价不能超过单个纸杯控制价,总服务费用采购人不作承诺。
3.3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招标所有的货物、服务内容和费用,包含各种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3.4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提供服务所需的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3.5投标报价应考虑一切风险因素(如人工成本、运输价格上涨等)。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人没有填写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视同已经包括在报价内不再调整。
3.6供货期:30天。
3.9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4.2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4.3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4.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网页查询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下载,加盖公章,不接受现场电子设备查询的非纸质资料)。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7未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禁投名单。
4.8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竞标。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创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份400元。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停止提交纸质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1月29日上午9时00分-2022年11月29日上午10时00分。
6.3递交地点: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6.4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6.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投标。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其他约定: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性审查,即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
地 址:郴州市五岭路10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9735997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街道骆仙西路30号1栋3单元101室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8670518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