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A1-22360195)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标包1. 丽水市分行
中标候选人:丽水市鑫银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不含税总价:1047550.00元(税率为:6%);
标包2. 衢州市分行
中标候选人:浙江研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含税总价:395589.50元(税率为:6%);
标包3. 温州市分行
中标候选人:湖南丰汇银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含税总价:1265119.08元(税率为:6%);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 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三、其他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7 日
四、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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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五星路206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6幢
联 系 人:钱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一号楼四楼
联 系 人: 朱工
电 话: 0571-88392875
电子邮件: 237971647@qq.com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