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徐州市分公司全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1-01来源:中国邮政网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徐州市分公司全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徐州市分公司全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项目编号:JSXZCG20221027

  2、采购内容

  2.1、为全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辆保险服务,包含全区549辆投递电动自行车、787辆电动三轮车的车辆保险服务(其中国标车有56辆购买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1)电动自行车责任保险:保额10万/年,每辆车/每一次事故最高赔偿金额10万元(责任:第三者的死亡伤残、第三者的财产、第三者医疗;其中第三者医疗部分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金额5万元),出险次数不限,具体以保单内容为准。

  2)电动三轮车责任保险:保额20万/年,每辆车/每一次事故最高赔偿金额20万元(责任:第三者的死亡伤残、第三者的财产、第三者医疗;其中第三者医疗部分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金额10万元),出险次数不限,具体以保单内容为准。

  2.2、服务期:一年,具体以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2.3、最高限价:电动二轮车保费最高限价200元/辆;电动三轮车投保费最高限价260元/辆(其中国标车有56辆购买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保费最高限价520元/辆)。供应商的报价不允许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4、项目总预算:人民币34.354万元(含税)。其中:电动自行车投保费用合计约10.98万元,电动三轮车投保费用合计约为20.462万元,国标车交强险保费2.912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能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需提供开具增值税证明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保监会核批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开展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中“机构住所”在徐州市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提供证明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承诺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技术服务规范。(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投标网(www.ccgp.gov.cn)政府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网站查询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6)供应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问题的;

  (7)在与江苏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江苏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1、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2、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条件第1至第13条所有承诺、证明材料,并加盖鲜章,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4日17:30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5.2、购买/发放招标文件地点:线上;

  5.3、购买/发放采购文件联系人及电话:刘倩倩,025-83408513;

  5.4、供应商线上购买采购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至《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5.5、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5.6、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与其代理人身份证。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徐州市解放南路246号徐州汉园宾馆四楼会议室;

  6.3、联系人及电话:邵平安(025-83631444,13851992096),张程(18551804760)。

  6.4、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6.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  

  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184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7室

  邮编:210009

  联系人:邵平安

  电话:025-83631444

  传真:025-83631494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附:

  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1、投标单位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