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FDFW2210240709
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委托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2022-2024年度大堂引导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PSBC-JL-CG-2022-06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采购内容为2022-2024年度全省自营网点大堂引导服务,拟需要为招标人全省158处自营网点提供大堂引导服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或有效期内招标人(含招标人上级机构)就同类项目再次集中采购发出中标通知书或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为止的期限或阶段或范围内。本项目入围2家具有厅堂引导服务外包项目执行经验、实力口碑俱佳的供应商承担本项目外包服务,其中评标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作为主选供应商、第二名的作为备选供应商,如主选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满足招标人需求,且触发解约条款的由备选供应商接替提供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有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过厅堂引导服务3年以上(含3年)经验;
3.3 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6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服务能力,能承担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配套工作。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7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 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3.11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2 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3年以上经验证明(如提供业绩证明,则第二项无需重复提供)
(4)法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17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4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5本次招标将于上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266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431-81285131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 系 人:刘鹤群、兰亚珍、李新民
电 话:0431-81124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