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JHY-YZ-22072-1
1、招标条件
根据省分公司运营管理部计划需求采购任务书[2022]HYJJY第003号《黑龙江省增加干线邮路运能应急运营商项目》及[2022]HYJD第017号《哈尔滨邮区中心增加市趟和盘驳邮路运能应急运营商的采购需求》要求,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黑龙江省增加干线邮路及市趟和盘驳汽车邮路运能应急运营商项目,采购单位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黑龙江省增加干线邮路及市趟和盘驳汽车邮路运能应急运营商项目
2.2、招标范围:黑龙江省增加干线邮路及市趟和盘驳汽车邮路运能应急运营商
2.3、服务地点:全国
2.4、提供服务时间:按招标人要求时间
2.5、标段划分:如报名供应商不满足本次入围家数,采购单位有权终止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标段号 |
名称 |
入围家数 |
第一标段 |
干线邮路运能应急储备外包 |
10 |
第二标段 |
二级干线及邮区支线运能应急外包 |
10 |
第三标段 |
市趟和盘驳汽车邮路应急外包 |
3 |
一二标段报价方式为每条线路20吨车型含税价格(元/趟),其他车型价格折算系数见下表;
车型 |
8吨 |
12吨 |
20吨 |
30吨 |
40吨 |
车型折算系数 |
0.55 |
0.69 |
1.00 |
1.14 |
1.2 |
三标段市趟和盘驳汽车邮路应急设置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招标相关内容的供应商;
3.1.1、其他要求:(供应商需做出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报;
(9)、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具有有效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其它资质;
(10)、与哈尔滨邮区中心签订二级干线运输合同且在合同执行期内的承运商,不得参与本次二标段采购活动;与哈尔滨邮区中心签订一级干线运输合同且在合同执行期内的承运商,不得参与本次一标段采购活动;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列入中国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及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投标人没有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为准,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3、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驾驶员应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外包驾驶服务承运商要根据各邮路组开单位业务需求储备所需车型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备3年及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验,且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偷、换货物情况;(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3.5、一标段需求:12吨、20吨、30吨、40吨;二标段需要:5吨、8吨、12、20、30、40吨;市趟线路运输需求:2.75吨、4吨、5吨、8吨;盘驳线路运输需求:5吨、8吨、12吨、20吨。一二标段主力车型为20吨,投标人自有车辆数量不低于10台次。三标段投标人自有车辆数量不低于5台次。(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注:以下3种情形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2)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
3.6、外包运邮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不得超过80万公里,且使用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7年。(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7、一二标段运邮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要求的卫星定位设备,并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供应商须承诺履约时必须接入);
3.8、外包运邮车辆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座位险(乘客险)。(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3.9、外包运邮车辆必须投保货物保险。投保赔付额,一标段不得低于200万元/车,二标段不得低于150万元/车,三标段不得低于20万元/车。(供应商须承诺如中标给车辆投保,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3.10、外包运邮车辆要保证干净整洁,不得使用可能污染邮件的车辆(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3.11、外包运邮车辆,未经许可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相关标识(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3.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3日至2022年10月26日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16时00分,到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永泰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24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标段,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3、购买标书需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报名资料(第三条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望供应商周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永泰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24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18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1-82639803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永泰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24层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451-8798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