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SHYZCG 2022—SQXXX
采购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
目 录
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磋商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书
竞争性磋商邀请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生产、办公用房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SHYZCG 2022—SQXXX
二、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生产、办公用房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生产、办公用房维修、维护服务,供应商招一备一。(即主选一家备选一家)。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7万元/年(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详见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5)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提供承诺函)
(6)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不存在下列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施工单位,不接受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
五、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信息保持一致)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书和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的打印页面。
(7)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8)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缴纳社保证明。
(9)信用中国信用报告,及供应商与法人的2019至今无行贿行为的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截图。
(10)其他资质要求中涉及的相关证书、承诺函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有缺漏,其报名将被拒绝。
六、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可将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发送至邮箱:ly951827453@163.com参加本项目报名,报名邮件名称为“报名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9:30时 (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会议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叶家宅路100号3号楼2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0号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17612100695
招标代理名称: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605弄
邮政编码:200041
项目联系人: 陆老师、于老师
电 话:18201920284、18939801823
电子邮件:ly951827453@163.com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海安支行
行 号:313306131336
账 号:50360188000001761
本资料表是对 “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供应商须知条目号 |
内容 |
9 |
磋商文件的组成 |
9.1 |
磋商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其中,第一部分单独装订密封提交,第二部分需要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的内容,请按照“第四章:磋商文件格式”填写,否则可能导致磋商被否决: 第一部分 磋商基本文件 1、磋商书; 2、报价一览表; 3、磋商文件电子版1份(U盘介质,注:磋商文件电子版须与纸质版磋商文件完全一致)。 第二部分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磋商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上述所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应真实有效。 注1:磋商文件须包含上述部分内容,并按规定的时间递交。其中“第一部分 磋商基本文件”单独密封递交。 注2:供应商编制上述文件时,本磋商文件第四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 注3:在磋商文件正本中,以上部分内容需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4:供应商如未按照磋商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导致磋商文件不完整的,其磋商可能被否决。 注5:磋商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内容清晰,否则,其磋商可能被否决。 注6:本项目不接受磋商备选方案。 |
10 |
磋商报价 |
10.1 |
|
12 |
磋商货币 |
12.1 |
磋商货币:人民币 |
13 |
磋商保证金 |
13.1 |
保证金形式:以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转账),将转账凭证列入响应文件中。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 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支票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方式。 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汇款、支票方式递交保证金的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在摘要中备注项目编号。 磋商保证金汇款账号: 开户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海安支行 行 号:313306131336 账 号:50360188000001761 ★响应人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或非响应人单位账户或现金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 |
14 |
磋商有效期 |
14.1 |
磋商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 |
15 |
磋商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
15.1 |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应以Word文档编辑,报价部分同时提供Excel格式,U盘介质,随“磋商基本文件”递交)。 第二部分文件资料均应装订牢固,不允许活页装订。 |
16 |
磋商文件的递交 |
16.1 |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磋商邀请。 |
磋商文件递交地点:见磋商邀请。 |
|
17 |
磋商会议 |
17.1 |
磋商时间:见磋商邀请。 磋商地点:见磋商邀请。 |
18 |
成交服务费 |
18.1 |
由采购人支付。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2.1 “采购人”(买方)系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2.2 “供应商”(卖方)系指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2.3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服务、技术协助以及其他类似义务。
4.1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标的物、磋商评判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标的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1 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天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7.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评判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领取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
7.3 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递交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文件可能被拒绝。
9.1 磋商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2 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3) 最终报价表(含分项报价表、报价表附表等)(磋商后递交)
7) 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服务体系、措施、应急方案(包括响应时间、到现场时间、解决问题时间及技术支持服务承诺等)
13) 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
1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的相关证明材料
15) 其他资料表(磋商文件未提供,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2.1磋商报价为采购所需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耗材、机械、管理费、利润、各项税金等)采购人支付上述费用为完全的费用,无须支付其他费用。
15. 磋商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响应文件
15.1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提供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8.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8.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18.3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19.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明磋商编号、磋商标的物名称及正本和副本。
19.2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年 月 日 之前(指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
19.3如磋商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按19.1-19.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磋商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至指定地点。
19.4如果磋商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
2) 外层信封装入19.1及19.2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磋商编号、标的物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19.5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20.1根据21条规定,所有磋商响应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采购人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指定地点。
20.2出现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2.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采购人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正式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22.2 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8和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或“撤销磋商”字样。
22.4 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时间起至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
23.1截止后,磋商小组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磋商将被废除。
23.2在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将被拒绝。
23.4 磋商小组判断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磋商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3.5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23.6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改磋商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1) 提供服务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被磋商小组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
24.1为了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磋商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4.2 重要澄清的答复是书面的,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5.1 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5.2 评判时除考虑报价和技术服务费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25.3磋商小组将分别与通过初步审查的各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并根据各轮次的磋商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和承诺。为保证所有合格供应商的合法权利,整个磋商过程对每个供应商都将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将被拒绝。
评分项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商务分 (5分) |
同类业绩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3分。 |
3 |
结算账期 |
供应商须提供结算账期承诺函的盖章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承诺结算账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2个月的得1分,承诺结算账期3个月及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高2分。 |
2 |
|
技术分 (35分) |
服务方案 |
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班务设计、管控办法打分, 6分≥优≥5分,5分>良≥3分,3分>一般≥0分。 |
6 |
服务团队 |
对供应商提供服务团队配置、整体资质情况打分, 6分≥优≥5分,5分>良≥3分,3分>一般≥0分。 |
6 |
|
质量保证 |
对供应商在质量时限方面的保证承诺和方案打分, 7分≥优≥5分,5分>良≥3分,3分>一般≥0分。 |
7 |
|
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 |
对供应商安全措施、安全培训、事件处理预案打分, 7分≥优≥5分,5分>良≥3分,3分>一般≥0分。 |
7 |
|
应急能力 |
对供应商人员储备、稳定措施、应急预案打分, 9分≥优≥6分,6分>良≥3分,3分>一般≥0分。 |
9 |
|
价格分 (60分) |
零星工程费率折扣率 |
以各有效供应商响应费率折扣率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评审价与基准价一致的得基准分20分;响应折扣率每高出基准价1%减1分(中间内插,取小数2位),由20分起扣,最多减至10分;响应折扣率每低于基准价1%减0.5分(中间内插,取小数2位),由20分起扣,最多减至10分。 |
20 |
日常维修类综合性平均上门费单价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以各有效供应商报价的最低值为基准价,评审价与基准价一致的得基准分30分;其余响应单位报价得分=(基准价/评标价)*30。 |
30 |
|
日常维修类材料费折扣率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折扣率最低的响应折扣率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响应折扣率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折扣率)×价格权值×100。 |
10 |
|
合计 |
100 |
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得分与磋商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
不保证最低磋商报价的成为最终成交人。
磋商小组有权利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查将根据供应商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磋商小组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成交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磋商。
如采购人发现成交候选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成交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磋商。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27.1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判工作无关人员。
28.1合同签订方及付款方: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28.2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完成付款。
29. 履约保证金:。
29.1履约保证金按定额5万元金额收取,合同签订后同步向招标人账户缴付履约保证金或向招标人出具相应的履约保函。
第三部分:合同草案
(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指引
提示:本适用指引仅为订立合同提供指导,不作为合同文本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供邮政企业进行投资额较小的装修改造工程(单次建设工程施工或多次建设工程施工框架合同加订单模式)时参考使用。
本合同文本使用时应当注意:如果所在地住建、规划等主管部门已经制定了标准(示范)合同文本并且要求优先使用的,应当优先使用其标准(示范)合同文本,以避免在履行有关备案手续时遇到障碍;没有前述要求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本合同文本。
除此以外,本合同签订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合同首部标明的送达地址,是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使用的通知地址,也是双方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2.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发生的小规模投资的装修改造工程可以采取框架合同(入围协议)+订单的模式建立合同关系,即:经招标等形式确定施工单位并订立建设工程施工框架合同(或入围协议)之后,邮政网点(办公场所、生产场地等)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发生投资额较小的装修改造工程时可以使用本合同附件订单格式约定具体工程的内容、工期、结算金额等,但订单所涉及的工程价款原则上不宜超过一定金额,具体限额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分公司作出规定。
3.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明确约定具体的施工工程的范围、一般应附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工程量,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等;如采用框架合同加订单的方式,则在本合同正文仅概括约定乙方负责哪类物业的施工工程,具体工程项目发生时工程概况以附件“建设工程施工订单”的格式约定。
4.合同第二条“合同工期”,建设工期是承包方完成工程的时间和期限。如采用框架合同加订单的方式,则在本合同正文中仅约定双方合作的期限,而每一具体工程的工期在订单中进行详细约定。
5.合同第三条“工程质量”,应明确工程质量达到的级别、对工程的检查以及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责任。依照法律规定:①发包方可以检查。发包方在不妨碍承包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方应当通知发包方检查。③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合同第四条“合同价款”,工程造价采用不同的方法计算,会产生较大价款差额。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应予以定明。如在合同订立时不能准确计算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加现场鉴证和据实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使用的工程定额及其相关文件,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合同或订单需按价税分离原则具体约定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及税金。
7.合同第八条“工程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方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8.合同第十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工程中采用何种拨款和结算方式应约定清楚,一般采取四步拨款方式:①预付款,用于承包方采购材料和做其他准备工作。②工程进度款,发包方根据承包方报送的工程价款结算单、已完工的月报表及工程日志,对工程量进行确认签证后按合同约定拨付。③工程结算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由合同约定机构对工程价款进行审核后,扣除保修金后支付。④保修金一般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3%,可以约定不计息,保修期满发包方返还给承包方。工程价款支付周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9.合同第十一条“材料和设备供应”,对于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当约定适用的质量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材料、设备到场前应通知发包方或者监理工程师进行认证,以及承包方擅自使用不合格材料的责任。
10.合同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和合同第13条“环境保护”,应明确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及保护环境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11.合同第十五条“保修”,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在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发包方可以指定其他单位修理,所需费用从保修金扣除。
12.合同第十六条“违约责任”,分一般违约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并列举了一些常见的一般违约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具体哪些行为可由邮政企业在签约时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约定。对于承包方的一般违约行为,在其违约时邮政企业可以扣除其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第16.4、16.5、16.6、16.8款列明的承包方的严重违约行为,除可约定扣除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外,还可约定邮政企业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关于违约金标准和损害赔偿金标准,签约邮政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设定。其中违约金既可以约定按照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扣除,也可以直接约定具体金额。损害赔偿金赔偿范围既可以约定赔偿直接损失,也可以约定赔偿间接损失并明确间接损失的范围。从司法实践中看,间接损失中的律师费、公证鉴证费、诉讼费,如未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在赔偿范围内,则法院支持的可能性
较小。
13.合同附件,由签约邮政企业按照工程建设实际和企业内部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增减。可包括工程项目一览表、分项价格清单、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所用材料价格确认表、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图纸、建设工程施
工订单等合同附件。
14.合同文本有关下划线、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无需填写的划“\”或填写“无”),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可对参考值进行调整,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签订合同时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
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注意保持合同的完整性。
15.为确保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签署版合同及其附件,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审定、仔细核对,并由签约各方逐页签字确认。
16.填写本合同项下的合同条款有关内容时应当注意:部分条款设置了适用于¨单次工程以及¨多次工程的选项,分别表示该条款仅适用于单次工程项目或多次工程项目,请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规定,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合同第1.1和1.2条之间选择(下同,涉及本合同第一、二、四条),本项目工程属于:
1.1 ¨单次工程
建设工程概况为: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 。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工程内容: 。
具体工程应附《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
工程承包范围:
。
1.2 ¨多次工程
本合同为乙方为甲方物业装修提供施工服务而签订。在服务期限内,发生具体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订单格式约定。
第二条 合同工期/服务期限
2.1 ¨单次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多次工程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多次提供工程建设施工服务的,每个工程项目的工期,通过附件 订单格式具体明确。
2.2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
2.3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甲方和监理单位对乙方进度计划的确认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2.4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书面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2.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6 因甲方要求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3.1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符合合同订立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最新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应急管理(消防)部门、银保监部门、公安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并且符合中国邮政企业形象手册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说明文件的要求。
3.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评定 合格 标准。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单次工程。本合同项下的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不含税价 元,增值税 元;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 。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以甲方审计审定金额为准,据实调整。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工程造价为本工程款的最高限价。
¨多次工程。工程项目价款以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订单”具体约定。
4.2 本合同价款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赶工费、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费、场外租地及交通费、运输装卸保管费、场地清理费、保险费、检验费、调试费、税金等各项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也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额外计取,由乙方向税务等部门缴纳。
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和合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4.3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总价合同/¨ 。
4.4 价款调整
¨本合同价款不因工资、物价、费率/汇率变动或任何政府调价文件而调整;但甲方设计变更或者工程量变化,可以据实调整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因市场价格波动或法律变化的可以据实调整,调整方法:【 】
(1)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现场工程师
5.1 甲方派驻的项目经理:
姓 名: ;
联系电话: ;
甲方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5.2 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乙方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项目经理应是乙方正式聘用的员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经理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乙方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乙方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应当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接任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5.3 甲方授予监理人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甲方委托的职权: ;
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
第六条 甲方义务
6.1 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甲方负责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乙方自行承担水电气等费用。
6.2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6.3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消防手续的办理工作。
6.4 组织乙方、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确认。
6.5 组织材料验收、施工中间验收、隐蔽记录、单项工程验收。
第七条 乙方义务
7.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根据本合同约定完成组织材料采购、制造加工、检测试验、运输、现场保管和工程施工安装。
7.2 严格依照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7.3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边单位及住户的关系。
7.4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协助甲方办理网点装修改造需要办理的消防、规划、建设、城管等开工与竣工验收手续。
7.5 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7.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7.7 若本工程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乙方应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相关材料,确保在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时限内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并提交甲方存档。
7.8 乙方为本工程的总承包方,负责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包括甲方分包的部分、标准化产品、防尾随门、报警、监控、消防、空调等;不得计取配套费等有关费用,并与各分包单位制定施工工期和供货周期,由于乙方协调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此造成的返工、误工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工程验收
8.1 乙方应当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和监理单位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和监理单位一经发现,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单位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并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2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和监理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和监理单位限定的时间内修复后重新验收,但工期不予顺延。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组织验收。若乙方未经书面许可自行验收的,甲方可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并承担复验费用;若复验不合格,复验及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复验停工或者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8.3 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3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0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日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进行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14日内向乙方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乙方应按要求清理装修现场并将本工程交付给甲方。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8.4 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日内完成工程的移交。乙方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乙方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按照第16.8条承担违约责任。
8.5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按照本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第九条 设计变更
9.1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甲方应在变更前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在 日内按照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9.2 本工程因设计变更可以下列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十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0.1 本合同价款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实际工程量和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工程结算编制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颁布的最新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及其有关文件。
10.2 双方约定工程价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为:
¨工程价款依照以下约定分次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
(2)工程完工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合同价款的 %;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最终结算审计(按照甲方规定若需审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
(4)剩余工程结算价款(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双方如无争议,甲方在30日内无息支付于乙方。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最终结算审计(按照甲方规定若需审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剩余工程结算价款(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双方如无争议,甲方在 日内无息支付于乙方。
¨ 其他: 。
10.3 工程价款支付的其他要求:
(1)经甲方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后,审减金额占报送金额比例(即审减率)在5%(含5%)以内部分的审计费用由甲方(发包人)承担;审减金额占报送金额比例(即审减率)在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包人)承担,审计费率按国家及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若审定金额小于乙方已收取合同进度款的数额,后续进度款甲方不再支付,且乙方须退还已收取款项与审定金额差额部分。
(3)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和合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10.4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各期工程款前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的正式发票,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与甲方实际支付的价税合计款项相一致,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乙方提供发票时间迟延或者发票存在瑕疵,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10.5 因乙方原因造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抵扣、发票监控异常而造成损失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 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6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报告并将该工程所有图纸及相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收到上述资料后 日内审查完毕,审查无误后办理工程结算。
10.7 账户信息:
10.7.1 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行联行号:
账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7.2 甲方发票信息: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动,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材料和设备供应
11.1 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材料供应方式:
等;
等;
(3)甲方集中采购,确定供应商及供货价格,乙方负责采购并结算的材料。包括 等;
(4)甲方确认品牌、规格、最高限价,乙方自行采购材料。包括 等;
(5)其他方式: 。
11.2 乙方负责采购材料的,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供应商和品牌、规格选用相应的装修主材,否则,甲方有权不结算相应的主材价款,乙方应另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主材,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和损失。非甲方集中采购和确认价格的主要材料,依据当地材料价格信息及市场行情,经甲方与乙方共同考察品牌、质量、规格和价格后双方书面认定。凡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规格有差异或检验不合格的,应禁止使用;若乙方擅自使用,乙方除免费更换符合质量要求、规格的材料外,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等各项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违约金,若违约金的支付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11.3 甲方和乙方为本工程项目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乙方妥善保管并承担保管费用。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毁损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法律规定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1.4 乙方所有材料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等有关材料,并不得向甲方计取采购保管运输等任何费用。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装修用的材料和设备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保修证书等以供甲方核对,如乙方无法提供,甲方有权拒绝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如该批材料和设备已使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并更换材料和设备,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工期延误以及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11.5 本工程材料价格详见附件《工程所用材料价格确认表》。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
12.1 乙方应保证自身及实施本合同的乙方工作人员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合法有效的资质,且在工程施工期间持续有效。如果因为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缺乏相应资质或者资质存在瑕疵,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者引起其他法律责任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2.2 乙方承诺自身具备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的资格/条件,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它相关之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甲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等制度,强化员工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使其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处置技能。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和安全生产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若甲方由此被主张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法律责任,乙方应当无条件给予赔偿。
12.3 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案,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任何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甲方和监理人报告和以事故报告的形式向有关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报告。
12.4 乙方应保证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质量保修期间双方和第三方的人、财、物的安全,如在施工过程中及质量保修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乙方自身人员、甲方、监理人以及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完全负责,并向受损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若甲方因此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予以无条件赔偿。若乙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12.5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竣工结束后的任何时间,因本合同所述施工项目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若属乙方提供的材料缺陷、施工缺陷、维修缺陷等乙方原因所致,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
13.1 乙方应当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建筑设计方案、建筑和装修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乙方应使用符合国家室内污染标准的合格装修材料,如装修后室内空气污染指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视为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16.5条承担违约责任。
13.2 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在工程移交之前,乙方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乙方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若乙方未达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13.3 乙方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扬尘(大气)、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乙方应当承担因此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且乙方每违约一次,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第十四条 转包和分包
14.1 本工程不得转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乙方不得进行分包,确需分包的,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同时乙方必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分包单位,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4.2 乙方违反第14.1条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违反第14.1条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甲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第十五条 保修
15.1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保修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工程保修期为: 。
15.2 在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乙方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甲方可从保修金中扣除,费用超出保修金额的,甲方可向乙方进行索赔。乙方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延长保修期。
15.3保修期外乙方仍应提供有偿维修服务,乙方比照市场价格给予 优惠。
乙方的保修责任详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均视为违约,责任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6.2 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以应付价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但逾期违约金不超过应付款的5%。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16.3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甲方承担,甲方还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产生的损失。
16.4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中途停工或逾期竣工,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若乙方延期开工、中途停工或逾期竣工达 天的,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1)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不免除乙方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和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2)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本息外(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还须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继续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再次招标支出的全部费用。
16.5 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无偿返工或继续施工修复直至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承担返工产生的所有费用,若造成逾期竣工的,还应按照16.4条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6.6 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的实际施工进度与原计划有严重偏差不能如期完成施工,或乙方未使用自己的施工队伍、临时拼凑施工人员等现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6.7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
16.8 乙方占有、留置本合同项下工程,未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进行移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若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合同解除不免除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的义务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6.9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还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但尚未完工部分工程的工程款,以及已经完工但未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该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并应在甲方通知后 日内与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从施工现场撤离设备和材料,清理场地,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清理,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由此导致乙方设备或者材料损毁、灭失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乙方文件和由乙方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6.10 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甲方有权从未付工程款及保修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索赔。本合同约定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甲方受到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商誉损失等,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证据或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罚款以及与之相关的鉴定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费用。
第十七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7.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影响到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执行,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变更。
17.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7.3 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保密
18.1 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8.2.双方涉密信息包括:可能获取或知悉的来源于对方(包括该方所属各部门、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总公司、各级分公司、各分支机构、直属各单位及前述单位的任何关联实体)的,包括但不限于:以口头、书面或以其它方式反映的施工方案、价格信息、甲方图纸、文件资料、网点布局、监控信息、客户名单、管理诀窍、经营信息、技术秘密、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事项;不对公众公开的文件、资料、信息、数据等内容;履行合作项目任务而制作含有对方涉密信息的研究分析材料或工作成果等;根据一般的商业判断或惯例,在某些情况下,双方进行沟通、交流的行为本身等;其他有关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等技术信息。
18.3双方涉密信息仅限于为实现本项目目的且确有必要、最小范围的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知悉。任一方参与项目工作人员违反保密承诺的,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18.4除因工作需要,并事先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外,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包括境外主体)透露任何涉密信息;不得将涉密信息用于除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
18.5除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相关审核批准外,任何情况下任一方不得向中国境外(含港澳台)主体及受境外(含港澳台)主体实际控制的境内主体提供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18.6如发生涉密信息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情形,任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法律法规及规定不明确的、及本保密义务中未做约定的情形,任一方应本着谨慎、诚实、勤勉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义务。
18.7涉密信息资料数据提供时,双方签订书面交接清单。合作结束后,任一方于项目完成后10个自然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另一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或按照对方要求方式销毁。无法交还或销毁的涉密信息资料数据,任一方承诺在该涉密信息解密前,不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
18.8任一方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将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维护己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等。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装修理念、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装饰图案或采用施工工艺等资料,保证不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如发生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若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18.9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且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而失效,任一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第十九条 反商业贿赂
19.1 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一方不得为对方相关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利益等。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甲方有权:(1)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包括合同项下订单),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2)将乙方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对乙方实施全面业务禁入措施,在一定年限内或者永久不得参与甲方及其各级机构的招投标等经济业务往来。
19.2 任何一方遇到对方相关人员索取商业贿赂及其不正当利益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对方,收到通报的一方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条 履约保证金(保函)
20.1 乙方是否适用履约保证金(保函),二者任选其一:
¨自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7日内,至迟本合同订立之前,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
(1)向甲方一次性缴付人民币_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
(2)向甲方提供通过甲方认可的商业银行开具的人民币 万元的银行保函。
¨双方约定:订立本合同时,甲方不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20.2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直接扣留部分/全部保证金或者向银行发出书面指令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资金以抵付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和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20.3 发生上述情形后,保证金或者保证金账户金额不足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违反前述约定的,逾期1日,乙方按照保证金总额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当月应支付的外包服务费用中扣除补齐,或者直接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4 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
20.5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非因乙方过错)后,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甲方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或者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二条 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22.1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正文及附件。合同附件如与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乙方投标文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若乙方投标承诺高于本合同约定的,以乙方投标文件内容为准;若乙方投标承诺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标准和要求。
(4)图纸。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6)投标函及其附录。
(7) 。
22.2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2.3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第二十三条 附则
23.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全部权利义务(包括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双方签订的所有订单)履行完毕之日止。
23.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23.3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4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于甲方住所地。
附件:
附件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分项价格清单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四:工程所用材料价格确认表
附件五:建设工程施工订单
提示:乙方若属于中小企业,应在订立本合同时主动告知于甲方,甲方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配合乙方维护其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第四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
磋 商 书
致: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响应相关服务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其磋商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有效期为 120 个日历日。
4.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磋商。
5.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报价内容 |
响应报价 |
税率 |
备注 |
1 |
零星工程费 |
费率折扣率 % (保留两位小数) |
||
2 |
日常维修类综合性平均上门费单价 |
元/次 (保留两位小数) |
||
3 |
日常维修类材料费 |
折扣率 % (保留两位小数)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企业公章(盖章)
备注:
1.此表须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除包含在响应文件中,另须单独提供一份密封提交。
2.“报价货币”应为人民币。
3.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采购内容及相关税费。
4.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5.供应商以“维修材料参考价格表”(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为标准报“日常维修类材料费”的折扣率,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报价折扣费率≤100%。例:如在“维修材料参考价格表”基础上优惠5%,则“费率折扣率”填写“95%”。
附件3
(盖好公章,单独带到磋商现场)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报价内容 |
响应报价(含税) |
税率 |
备注 |
1 |
零星工程费 |
费率折扣率 % (保留两位小数) |
||
2 |
日常维修类综合性平均上门费单价 |
元/次 (保留两位小数) |
||
3 |
日常维修类材料费 |
折扣率 % (保留两位小数)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企业公章(盖章)
备注:
1.“报价货币”应为人民币。
2.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采购内容及相关税费。
3.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4.供应商以“维修材料参考价格表”(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为标准报“日常维修类材料费”的折扣率,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报价折扣费率≤100%。例:如在“维修材料参考价格表”基础上优惠5%,则“费率折扣率”填写“95%”。
附件4
技术(服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
磋商条款 |
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文件响应 |
偏离 |
说明 |
注:本表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填写,填写偏离项内容并作详细比对说明(优于采购文件条款为“正偏离”、低于采购文件条款为“负偏离”),无任何偏离写“全部无偏离”。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
企业公章(盖章)
日期:
附件5
商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文件响应 |
偏离 (正/负) |
偏离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
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资料表及合同条款,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服务要求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明确标注“无偏离”。
3、磋商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供应商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磋商文件全部商务条款。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
企业公章(盖章)
日期:
附件6
技术指标响应及技术建议书
(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提供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7
整体服务方案
(供货方案、售后维保服务等)
(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提供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提出完整的有针对性、专业性的服务方案以及工作及团队人员安排。
且须提供大致对该项目的评估估值。
附件8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
(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
职 务 |
姓 名 |
职 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注:供应商应将表列人员的资历情况填写并附相关证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企业公章(盖章)
附件9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序号 |
1 |
2 |
3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项目采购人名称 |
|||
项目采购人地址 |
|||
项目采购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采购日期 |
|||
服务周期 |
|||
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用户反映) |
提供佐证材料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以上信息均是真实有效的)
企业公章(盖章)
备注:可根据各自的项目数量,调整表单的列数。
附件10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以上信息均是真实有效的)
企业公章(盖章)
附件11
声明书
我单位参加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竞争性磋商,郑重声明承诺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专业技术能力;
四、财务状况良好,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保证:如因我方原因导致相关安全责任事件,接受采购人追索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协助;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在本项目中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我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法定名称和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廉政承诺书
兹单位于参加 项目磋商前做如下承诺:
单位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自觉遵守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恪守公平竞争原则,认真负责、诚实守信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工作,不为谋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采购单位和个人、评审委员会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和为其购置与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钱物,或者邀请其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诚信履行合同,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就服务采购的验收、质量问题处理、售后服务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若违背上述承诺,单位接收市财政局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现担任 职务,负责全面工作,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全称:
企业公章(盖章)
日期: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名称)法人代表 (姓名)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称“供应商”)任命: (姓名)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 (项目名称)的磋商工作中,以供应商的名义签署磋商书、进行磋商、签署合同并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企业公章(盖章)
地 点:
时 间:
注:请在磋商文件中附上法定代表人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在磋商当天带好有效身份证。
附件13
资质证明文件(竞争性磋商邀请中第四点要求的材料)
(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1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的相关证明材料
(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15
其他资料表(磋商文件未提供,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第五部分 技术(服务)规范书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生产、办公用房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通过采用外包方式完成对商企业务分公司全部仓储、生产和办公用房的日常维修维护及应急零星施工服务。
上海邮件处理中心生产、办公用房维修、维护服务区域
序号 |
区域公司 |
营业部名称 |
面积(m2) |
备注 |
1 |
商企业务分公司 |
济阳路107号 |
3600 |
|
2 |
浦东南路5000号3楼办公楼 |
900 |
||
3 |
川汇二路50号场地 |
4900.00 |
||
4 |
海杰路818号仓库 |
20384 |
||
5 |
民冬路166号 |
309.75 |
||
6 |
沪青平公路206弄10号 |
330 |
||
7 |
平湖市新群路2099号 |
7200 |
||
8 |
亭林镇兴工路19号 |
3264.35 |
采购预算:年预估费用约为97万元(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1、电气动力照明系统的定期巡视检查和节假日或台风、 暴雨等灾害性气候预防性专项检查、常规维修、紧急抢修及应急施工,弱电系统线路的维修及应急施工;
2、招牌、屋面、天花、门窗、墙面等基础装修的常规维修、紧急抢修及应急施工和节假日或台风等灾害性气候预防性专项检查;
3、给排水系统的常规维修维护、紧急抢修及应急施工;
4、生产及办公家具的常规维修维护;
5、营业部、揽投部(站)、点的应急发电;
6、因需要紧急小范围的平面布局调整、强弱电系统改造等非维修事项的应急施工:
7、参与发包方装修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8、定期巡视检查不得少于每二月一次。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维修、维护服务费结算方案》所指定区域范围内的全部仓储、生产和办公用房的维修维护及应急施工服务。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和调整,生产、办公场地可相应增减。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相关标准。
五、双方工作内容
1、采购人工作内容:
(1)为保证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采购人负责费用的按时、足额到位。
(2)为确保成交人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应积极配合成交人工作并提供相关的旅工电源、施工用水及负责清理影响维修施工的杂物,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负责服务项目区域内水源和电源连接指导工作。
(1)按协议书“项目主要内容”中的规定,及时组织承包范围内房屋和设备的巡检、维修、维护工作。
(2)负责受理保修业务,编制巡视和维修、维护计划;
(3)负责落实施工现场安全及施工质量工作;
(4)负责与采购人相关人员协调、办理签证和结算等相关事宜:
(5)成交人发现所需维修项目已经失去维修意义确需更新的,更新材料、设备单价超过叁佰元的,必须经采购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6)落实服务响应时间、并对因成交人未能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进行服务所造成的额外费用负责。
六、工程中标方式
1、本工程的中标方式是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施工的工程中标方式。
2、成交人不得转包,如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负责赔偿。
七、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
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材料质量要求:本项目涉及的材料等级均要求达到一级品标准,须符合国家及上海市的环保材料标准,须符合施工图纸所规定的防 火等级标准,所有设备(灯具等)须符合节能标准。?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成交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和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如成交人违章施工、使用材料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有权要求返工或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负责。
八、服务响应时间
1、服务响应时间
1.1 一般维修
一般维修是指所需维修内容对采购人正常生产、办公影响轻微 且没有诱发重大安全事故可能的维修项目,成交人应在接到报修后 8小时内处理完毕。一般维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时至下午17:30时, 节假日除外。如需加班,加班费用另行协商。
1.2 紧急抢修
紧急抢修是指房屋及相关设备的故障已影响到采购人正常生产、 办公;已经或有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紧急维修项目,成交人应在接到报修后2小时内处理完毕。紧急抢修时间为每天24小时,节假日也不例外。
1.3 应急施工
应急施工是指采购人所指定的房屋,因故需要紧急小范围调整平面布局、强弱电系统改造等非维修事项,成交人应在接到指令后汇同采购人一同在24小时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做出报价,取得采购人认可后,于48小时内完成施工准备工作,并进场作业。
1.4巡视检查
成交人应按规定组织对其承包维修、维护范围的生产办公场地的相关设备、设施完好性和安全性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每处生产办公场地的巡视检查不少于每二个月一次,逢长假或台风、暴雨等灾害性气候时应进行预防性专项检查,并将检査记录交业主确认。
九、质量与验收
1、本项目中各单项工程成交人必须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严格按照现场情况要求、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维修工作,维修完成后,由采购人按照质量标准进行验收,施工中必须确保采购人的通信生产安全。
2、隐蔽工程在成交人自检的基础上,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使用单位负责人,经验收签证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或使用单位负责人收到通知无故不进行检验,则视为认可。采购人随工人员或使 用单位负责人随工时应作好详细记录,对工程检查结果所形成的监 督档案与随工签证记录应作为竣工结算的组成部分。
3、在本项目中各单项工程施工期间,国家、地方、行业和采购人对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等有新的规定,则按有关文件执行。
十、安全施工
1、采购人安全责任
1.1采购人应教育员工按照相关规定安全使用电器及其它设备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及安全隐患应及时与成交人联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2采购人应配合成交人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并为施工安全提供方便。
2、成交人安全责任
2.1成交人应根据上海市有关部门及当地市容监察的要求,做到安 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区域内及外部的清洁和安全,并及时解决由施工造成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违反环保、市容规定而引起的纠纷及罚款由成交人自行负责解决。
2.2因成交人工程质量及巡视检查中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问题造成的 损失和相关责任由成交人负责。
2.3本项目中施工中所有安全工作及所需的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2.4成交人应向采购人安全主管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并建立临时出 入证使用、登记制度,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临时岀入证,教育施工人员进入采购人工作场所必须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合同终止,成交人必须将临时出入证全部交还给采购人安全保卫部门。
2.5如遇电焊、切割等特种作业操作,成交人应向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及安全主管部门提交动火申请书等相关申请文件,并提交特种作业操作的人的操作证后,待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业,严禁擅自作业及无操作证人员作业。成交人有义务确保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真实有效性,并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承担责任。
3、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整治处置及违约措施
3.1被确定为承包本项目的入围单位应积极按上海市和当地政府有关要求,做好对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的规范施工、运输等工作。
3.2被确定为承包本项目的入围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要求施工工地整洁;工地岀口落实外出车辆的清洁措施;工程竣工验 收确保“场地清、无建筑垃圾”等。
3.3被确定为承包本项目的入围单位应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做到持证运营,不偷倒、不乱倒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单位须选择由区内相关部门所指定的合格单位。)
3.4凡被确定为承包本项目的入围单位违反上述情况之一者,均视为被确定为承包本项目的入围单位违约,采购人有权从被确定为承包本项目的入围单位应得到的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3.5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成交人在维修、维护服务中失误和协调方面问题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货物、财产、材料、设备及人员的伤害等)由成交人承担。
十一、费用结算
(1)维修、维护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
(2)材料、设备及零配件费用按采购人签字确认的价格和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
(3)应急施工费用由成交人每月提交,经采购人审核后,每月结算一次。
(4)本服务项目不设预付款,所有人工费及材料、设备零配件费用在完成服务后按月结清。
(6)项目人工费和材料、零配件费用及应急施工费用在服务完成并双方确认后在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①、应急施工材料费按参考价格(详见附表)乘以成交人所报折扣率进行结算;
②、应急施工人工费按施工当月上海市建筑工程2016系列定额中发布的建设人工价格的各工种人工单价的乘以成交人所报折扣率计取。
上海邮政营业网点主要材料使用标准(2019年)
类别 |
材质要求 |
类别 |
材质要求 |
|||||
装饰 |
矿棉板 跌级板 (阿姆斯壮 雅丽) |
装饰 |
营业厅墙面玻化砖1200*600 (诺贝FD61860K) |
|||||
装饰 |
纸面石膏板 厚12 拉法基(隔墙用) |
装饰 |
营业厅墙面玻化砖 600*600 (诺贝尔FD60860K) |
|||||
装饰 |
纸面石膏板 厚9.5 拉法基(天棚用) |
装饰 |
营业厅地面玻化砖800*800 (诺贝尔F80982K) |
|||||
装饰 |
铝塑板 (上海吉祥) 21丝 厚4mm(室外板) |
装饰 |
营业厅地面玻化砖600*600 (诺贝尔F60982K) |
|||||
装饰 |
铝塑板 (上海吉祥) 15丝 厚3mm(室内板) |
装饰 |
一米区玻化砖800*800 (诺贝尔A80815) |
|||||
装饰 |
铝塑板专用防水衬板 0.8厚 内墙用 |
装饰 |
一米区玻化砖600*600 (诺贝尔A60815) |
|||||
装饰 |
铝塑板专用防水衬板 1.0厚 外墙用 |
装饰 |
营业操作间、后台地面玻化砖 600*600 (广东砖) |
|||||
装饰 |
6+0.76+6 无框门用夹胶钢化玻璃 (耀华) |
装饰 |
400*400地砖 (冠珠或彩叶) |
|||||
装饰 |
8+1.14+8 橱窗用夹胶钢化玻璃 (耀华) |
装饰 |
300*300地砖 (冠珠或彩叶) |
|||||
装饰 |
5+0.76+10+0.76+5 防弹防砸玻璃 (耀华) |
装饰 |
ATM 实体防护门锁“强棒”牌单头329型 |
|||||
装饰 |
多层板 柳桉芯 18mm厚 环保E1级 |
装饰 |
联动门防弹防砸玻璃(耀华,每套2块) |
|||||
装饰 |
杉木集成板 1.8厚(用于橱柜制作) |
装饰 |
执手锁 (名门 A2107) |
|||||
装饰 |
汇丽复合地板 厚0.8 阳光系列 |
装饰 |
不锈钢板材 (304拉丝, 厚1.2mm) |
|||||
装饰 |
汇丽复合地板 厚1.2 塞纳印象 |
装饰 |
彩铝推拉窗 (凤铝)型材1.4厚(包安装) |
|||||
装饰 |
汇丽复合踢脚线 |
装饰 |
外地坪、台阶毛石(603#) |
|||||
装饰 |
多乐士外墙涂料(一底二涂) |
装饰 |
人造石普通台面 (康尔 JC908-2002) |
|||||
装饰 |
APP防水卷材 厚4mm (月星) |
装饰 |
人造石传钞槽 (康尔 JC908-2002) |
|||||
装饰 |
中南牌内墙涂料封底漆R-46 |
装饰 |
中南牌玫瑰漆(内墙乳胶漆) |
|||||
装饰 |
柜台卷帘(上海迈伽 型号:03C-1,白色) |
装饰 |
营业厅大门304不锈钢把手:上海天盟 TM—5029,把手中间增加1个固定点 |
|||||
类别 |
材质要求 |
类别 |
材质要求 |
|||||
装饰 |
无框玻璃门304不锈钢把手:上海天盟 TM—5046 |
装饰 |
穿墙式ATM机实体防护门304不锈钢把手:上海天盟 TM-5087 |
|||||
装饰 |
装饰 |
|||||||
强电 |
UPVC电线管 国标/重型 浙江中财 |
给排水 |
水嘴 (绿太阳 J206) |
|||||
强电 |
单位单极开关 E31 10A 250V (奇胜 如意) |
给排水 |
座便器 (惠达1301) |
|||||
强电 |
双联单控开关 E31 10A 250V (奇胜 如意) |
给排水 |
蹲便器 (惠达H19) |
|||||
强电 |
三联单控开关 E31 10A 250V (奇胜 如意) |
给排水 |
冲水阀 (惠达) |
|||||
强电 |
二+三极插座 E46 10A 250V (奇胜 如意) |
给排水 |
小便斗 下排水(惠达001) |
|||||
强电 |
地插 (奇胜 如意) |
给排水 |
小便斗 墙排水(惠达) |
|||||
强电 |
BV系列塑铜线(熊猫牌) |
给排水 |
立盆 (惠达 304) |
|||||
强电 |
电缆线(起帆) |
给排水 |
台盆 (惠达 1号) |
|||||
强电 |
柜台下沿带铝质散热型材的条形LED灯带, 色温在2900K至3000K,LED芯片规格“3014”,每米100颗,品质不低于台湾“光磊”或“晶元”品牌 |
通风 设备 |
离心式静音送风机(绿岛风DPT 15-32-B) |
|||||
弱电 |
超五类UTP八芯网线 (美国西蒙 SIEMON ) |
通风 设备 |
离心式静音送风机(DPT 15-42-B 绿岛风) |
|||||
弱电 |
超五类模块、面板 (美国西蒙 SIEMON ) |
物防 |
不锈钢卷帘门(连节式) 管壁厚不小于1.0mm 连接板厚不小于1.5mm 导轨壁厚不小于2.0mm |
|||||
弱电 |
电脑配线架24口 (美国西蒙 SIEMON ) |
物防 |
304不锈钢防盗栅 管壁厚0.8 (含加强用园钢、包安装) |
|||||
弱电 |
国际单口、双口面板 (美国西蒙 SIEMON ) |
物防 |
防盗门(乙级) |
|||||
弱电 |
SYV-75-5视频线 屏蔽层128线 (熊猫牌) |
照明 设施 |
LED照明设施,(光源品牌:“松下”、“飞利浦、“亚牌(上海亚明)”) |
|||||
附件1 |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邮件处理中心维修材料参考价格表 |
||||||||
序号 |
维修项目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价格(含增值税) |
备注 |
||
1 |
日光灯管 |
T8 |
飞利浦 |
支 |
8 |
|||
2 |
节能灯管 |
14W |
飞利浦 |
支 |
18.5 |
|||
3 |
节能灯管 |
40W |
飞利浦 |
支 |
34 |
|||
4 |
T8单管防爆日光灯具 |
1*36W 1200 |
飞利浦 |
套 |
155 |
|||
5 |
LED吸顶节能灯 |
恒洁LED 2*20W |
飞利浦 |
套 |
145 |
|||
6 |
筒灯 节能灯管 |
(Φ80)10~40W |
飞利浦 |
支 |
12 |
|||
7 |
应急灯 |
220V 2*10W |
派拿斯特 |
套 |
140 |
|||
8 |
LED疏散指示灯 |
220V 1*5W |
飞利浦 |
套 |
120 |
|||
9 |
节能工矿灯(含灯罩) |
220V 150W |
飞利浦 |
套 |
155 |
|||
10 |
节能工矿灯(含灯罩) |
220V 200W |
飞利浦 |
套 |
185 |
|||
11 |
投光灯 |
250w |
飞利浦 |
套 |
247.5 |
|||
12 |
更换日光灯整流器 |
飞利浦 |
套 |
24 |
||||
13 |
更换日光灯启辉器 |
飞利浦 |
只 |
3 |
||||
14 |
86型单联单控开关 |
10A250V |
奇胜 |
个 |
8.73 |
|||
15 |
86型单联双控开关 |
10A250V |
奇胜 |
个 |
11.58 |
|||
16 |
86型双联单控开关 |
10A250V |
奇胜 |
个 |
13.08 |
|||
17 |
双联双控开关 |
10A250V |
奇胜 |
个 |
14.57 |
|||
18 |
96型三联单控开关 |
10A250V |
奇胜 |
个 |
17.56 |
|||
19 |
86型三联双控开关 |
10A250V |
奇胜 |
个 |
20.61 |
|||
20 |
86型五孔插座 |
10A250V |
奇胜 |
个 |
14.5 |
|||
21 |
86型三孔插座 |
10A250V |
奇胜 |
个 |
10.2 |
|||
22 |
86型双三眼多功能插座 |
10A250V |
奇胜 |
个 |
16 |
|||
23 |
三相四线插座 |
25A440V |
奇胜 |
个 |
22 |
|||
24 |
电话插座 |
单口 |
安普 |
个 |
16 |
|||
25 |
86型空白面板 |
个 |
5 |
|||||
26 |
86型塑料接线盒 |
86*86*50 |
中财 |
只 |
2.6 |
|||
27 |
小型断路器 |
C65N-4A/1P |
施耐德 |
个 |
43.615 |
|||
28 |
小型断路器 |
C65N-10A/1P |
施耐德 |
个 |
26.312 |
|||
29 |
小型断路器 |
C65N-16A/1P |
施耐德 |
个 |
26.598 |
|||
30 |
小型断路器 |
C65N-20A/1P |
施耐德 |
个 |
26.975 |
|||
31 |
小型断路器 |
C65N-25A/1P |
施耐德 |
个 |
29.458 |
|||
32 |
小型断路器 |
C65N-32A/1P |
施耐德 |
个 |
29.458 |
|||
33 |
小型断路器 |
C65N-40A/1P |
施耐德 |
个 |
36.036 |
|||
34 |
小型断路器 |
C65N-50A/1P |
施耐德 |
个 |
43.329 |
|||
35 |
小型断路器 |
C65N-63A/1P |
施耐德 |
个 |
47.476 |
|||
36 |
小型断路器 |
C65N-4A/2P |
施耐德 |
个 |
101.14 |
|||
37 |
小型断路器 |
C65N-10A/2P |
施耐德 |
个 |
64.35 |
|||
38 |
小型断路器 |
C65N-16A/2P |
施耐德 |
个 |
64.35 |
|||
39 |
小型断路器 |
C65N-20A/2P |
施耐德 |
个 |
64.35 |
|||
40 |
小型断路器 |
C65N-25A/2P |
施耐德 |
个 |
70.785 |
|||
41 |
小型断路器 |
C65N-32A/2P |
施耐德 |
个 |
70.642 |
|||
42 |
小型断路器 |
C65N-40A/2P |
施耐德 |
个 |
86.45 |
|||
43 |
小型断路器 |
C65N-50A/2P |
施耐德 |
个 |
98.02 |
|||
44 |
小型断路器 |
C65N-63A/2P |
施耐德 |
个 |
104.39 |
|||
45 |
小型断路器 |
C65N-4A/3P |
施耐德 |
个 |
148.72 |
|||
46 |
小型断路器 |
C65N-10A/3P |
施耐德 |
个 |
102.245 |
|||
47 |
小型断路器 |
C65N-16A/3P |
施耐德 |
个 |
102.245 |
|||
48 |
小型断路器 |
C65N-20A/3P |
施耐德 |
个 |
102.245 |
|||
49 |
小型断路器 |
C65N-25A/3P |
施耐德 |
个 |
110.825 |
|||
50 |
小型断路器 |
C65N-32A/3P |
施耐德 |
个 |
110.682 |
|||
51 |
小型断路器 |
C65N-40A/3P |
施耐德 |
个 |
131.56 |
|||
52 |
小型断路器 |
C65N-50A/3P |
施耐德 |
个 |
147.68 |
|||
53 |
小型断路器 |
C65N-63A/3P |
施耐德 |
个 |
158.301 |
|||
54 |
小型断路器 |
C65N-4A/4P |
施耐德 |
个 |
202.345 |
|||
55 |
小型断路器 |
C65N-10A/4P |
施耐德 |
个 |
136.994 |
|||
56 |
小型断路器 |
C65N-16A/4P |
施耐德 |
个 |
136.994 |
|||
57 |
小型断路器 |
C65N-20A/4P |
施耐德 |
个 |
136.994 |
|||
58 |
小型断路器 |
C65N-25A/4P |
施耐德 |
个 |
146.9 |
|||
59 |
小型断路器 |
C65N-32A/4P |
施耐德 |
个 |
146.9 |
|||
60 |
小型断路器 |
C65N-40A/4P |
施耐德 |
个 |
174.031 |
|||
61 |
小型断路器 |
C65N-50A/4P |
施耐德 |
个 |
194.48 |
|||
62 |
小型断路器 |
C65N-63A/4P |
施耐德 |
个 |
210.925 |
|||
63 |
小型断路器 |
DPN-4A |
施耐德 |
个 |
34.32 |
|||
64 |
小型断路器 |
DPN-10A |
施耐德 |
个 |
39 |
|||
65 |
小型断路器 |
DPN-16A |
施耐德 |
个 |
39 |
|||
66 |
小型断路器 |
DPN-20A |
施耐德 |
个 |
39 |
|||
67 |
小型断路器 |
DPN-25A |
施耐德 |
个 |
44.2 |
|||
68 |
小型断路器 |
DPN-32A |
施耐德 |
个 |
44.2 |
|||
69 |
小型断路器 |
DPN-40A |
施耐德 |
个 |
50.765 |
|||
70 |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附件 |
vigi iC65≤25A 30mA |
施耐德 |
个 |
134.75 |
|||
71 |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附件 |
vigi iC65≤40A 30mA |
施耐德 |
个 |
134.75 |
|||
72 |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附件 |
vigi iC65≤63A 30mA |
施耐德 |
个 |
176.55 |
|||
73 |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附件 |
Vigi iDPN≤25A 30mA |
施耐德 |
个 |
77 |
|||
74 |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附件 |
Vigi iDPN≤40A 30mA |
施耐德 |
个 |
77 |
|||
75 |
台盆龙头(单把) |
个 |
135 |
|||||
76 |
普通龙头 |
个 |
58 |
|||||
77 |
拖把池水龙头(小水嘴) |
个 |
16 |
|||||
78 |
拖把池 |
600*400化验盆 |
惠达 |
套 |
280 |
|||
79 |
陶瓷台盆 |
立盆 |
惠达 |
套 |
362 |
|||
80 |
陶瓷台盆 |
台上盆 |
惠达 |
套 |
240 |
|||
81 |
座便器 |
分体式(中当) |
惠达 |
套 |
850 |
|||
82 |
蹲便器 |
(中档) |
惠达 |
套 |
220 |
|||
83 |
小便器 |
挂式 |
惠达 |
套 |
552 |
|||
84 |
彩铝窗 |
壁厚1.4mm |
平方米 |
320 |
||||
85 |
彩铝平开门 |
平方米 |
435 |
|||||
86 |
铝合金防盗窗 |
平方米 |
242 |
|||||
87 |
铝合金窗执手 |
把 |
28 |
|||||
88 |
窗口执手锁 |
21.5 |
||||||
89 |
执手锁 |
82 |
||||||
90 |
门把手 |
只 |
13 |
|||||
91 |
玻化砖 |
600*600 |
东鹏 |
平方米 |
100 |
|||
92 |
彩釉砖 |
东鹏 |
平方米 |
80 |
||||
93 |
门窗玻璃 |
10mm钢化玻璃 |
耀华 |
平方米 |
216.5 |
|||
94 |
门窗玻璃 |
8+8夹胶玻璃 |
耀华 |
平方米 |
302.4 |
|||
95 |
门窗玻璃 |
5mm白片 |
耀华 |
平方米 |
58.3 |
|||
96 |
泡沫发泡 |
瓶 |
16 |
|||||
97 |
中南801胶水 |
桶 |
110 |
|||||
98 |
水不漏 |
包 |
28 |
|||||
99 |
地锁 |
套 |
135 |
|||||
100 |
闭门器 |
套 |
91.8 |
|||||
101 |
移门轨道 |
m |
17.6 |
|||||
102 |
防盗门钥匙 |
把 |
12 |
|||||
103 |
抽屉拉手 |
个 |
10 |
|||||
104 |
排气扇 |
松下 |
个 |
210 |
||||
105 |
挂锁 |
把 |
9.45 |
|||||
106 |
不锈钢上水管 |
九牧 |
个 |
35 |
||||
107 |
不锈钢下水管 |
九牧 |
个 |
99.6 |
||||
108 |
S弯下水管 |
九牧 |
个 |
87 |
||||
109 |
不锈钢拉手 |
九牧 |
个 |
35 |
||||
110 |
220V开水箱30L |
套 |
1500 |
|||||
111 |
380V开水箱90L |
套 |
2500 |
|||||
112 |
三级过滤器 |
套 |
380 |
|||||
113 |
抽屉锁 |
固力 |
把 |
8.5 |
||||
114 |
86型网络插座面板 |
单模块 |
安普 |
个 |
50 |
|||
115 |
86型网络插座面板 |
双模块 |
安普 |
个 |
80 |
|||
116 |
木质防火门 |
甲级 |
远阳 |
平方米 |
390 |
|||
117 |
木质防火门 |
乙级 |
远阳 |
平方米 |
360 |
|||
118 |
钢制防盗门 |
平方米 |
700 |
|||||
119 |
卷帘门 |
铝合金网格式 |
平方米 |
154.11 |
||||
120 |
卷帘门 |
钢质 |
220 |
|||||
121 |
卷帘门电机 |
套 |
2600 |
|||||
122 |
卷帘门电机主板 |
块 |
500 |
|||||
123 |
电动卷帘门遥控器 |
个 |
300 |
|||||
124 |
门锁 |
球型锁 |
套 |
60 |
||||
125 |
门锁 |
防盗门锁 |
套 |
140 |
||||
126 |
涂料 |
立邦 |
kg |
18.2 |
||||
127 |
大面积修补(小面积<0.5㎡<大面积) |
油漆 |
立邦 |
平方米 |
24 |
|||
128 |
钢丝网 |
平方米 |
180 |
|||||
129 |
小便斗进水阀 |
只 |
95 |
|||||
130 |
硅胶 |
支 |
9 |
|||||
131 |
活动雨篷 |
平方米 |
195 |
|||||
132 |
移门滑轮 |
只 |
10 |
|||||
133 |
钢制胀管 |
Φ14 |
只 |
3.5 |
||||
134 |
吊扇 |
1200*1200 |
台 |
198 |
||||
135 |
壁扇 |
台 |
198 |
|||||
136 |
抽屉轨道 |
个 |
20 |
|||||
137 |
外墙结构用胶 |
支 |
35 |
|||||
138 |
不锈钢合页 |
付 |
20 |
|||||
139 |
细木工板 |
㎡ |
55 |
|||||
140 |
生态板 |
㎡ |
77.67 |
|||||
141 |
免漆套装门 |
单门 |
套 |
1680 |
||||
142 |
免漆套装门 |
双门 |
套 |
2880 |
||||
143 |
进口台 |
m |
1800 |
|||||
144 |
翻门柜、低柜等(含五金、油漆等) |
m |
560 |
|||||
145 |
格眼(含五金、油漆等) |
长×宽×高=1m×0.3m×1m |
m |
450 |
||||
146 |
抽屉(含五金、油漆等) |
m |
250 |
|||||
147 |
充电架 |
m |
400 |
|||||
148 |
复合地板 |
平方米 |
120 |
|||||
149 |
PVC卷材 |
平方米 |
113 |
|||||
150 |
PVC片材 |
平方米 |
72 |
|||||
151 |
LED日光灯格栅灯盘 |
600*600mm |
飞利浦 |
套 |
305 |
|||
152 |
嵌入式日光灯格栅灯盘 |
600*600mm |
飞利浦 |
套 |
198 |
|||
153 |
吸顶式日光灯格栅灯盘 |
300*1200mm |
飞利浦 |
套 |
198 |
|||
154 |
明装LED双管日光灯 |
飞利浦 |
套 |
160 |
||||
155 |
明装LED单管日光灯 |
飞利浦 |
套 |
105 |
||||
156 |
塑铜线 |
BV2.5 |
起帆 |
米 |
1.58 |
|||
157 |
塑铜线 |
BV4 |
起帆 |
米 |
2.55 |
|||
158 |
塑铜线 |
BV6 |
起帆 |
米 |
3.8 |
|||
159 |
电力电缆 |
YJV3*4+1*2.5 |
起帆 |
米 |
15.1 |
|||
160 |
电力电缆 |
YJV4*6+1*4 |
起帆 |
米 |
17.06 |
|||
161 |
电力电缆 |
YJV4*10+1*6 |
起帆 |
米 |
26.83 |
|||
162 |
电力电缆 |
YJV4*16+1*10 |
起帆 |
米 |
41.36 |
|||
163 |
电力电缆 |
YJV4*25+1*16 |
起帆 |
米 |
62.66 |
|||
164 |
电力电缆 |
YJV4*35+1*16 |
起帆 |
米 |
82.31 |
|||
165 |
包塑金属软管 |
中财 |
米 |
3.5 |
||||
166 |
PVC电线管 |
DN16*1.2 |
中财 |
米 |
1.31 |
|||
167 |
PVC电线管 |
DN20*1.25 |
中财 |
米 |
2.56 |
|||
168 |
PVC电线管 |
DN25*1.5 |
中财 |
米 |
2.94 |
|||
169 |
PVC电线管 |
DN32*1.8 |
中财 |
米 |
5.42 |
|||
170 |
PVC电线管 |
DN40*1.8 |
中财 |
米 |
5.56 |
|||
171 |
PVC电线管 |
DN50*2.2 |
中财 |
米 |
9.79 |
|||
172 |
PVC电线管 |
DN65*2.7 |
中财 |
米 |
10.11 |
|||
173 |
PVC电线线槽 |
PVC15*25*1.2 |
中财 |
米 |
2.25 |
|||
174 |
PVC电线线槽 |
PVC25*25*1.4 |
中财 |
米 |
3.25 |
|||
175 |
PVC电线线槽 |
PVC50*25*1.6 |
中财 |
米 |
4.25 |
|||
176 |
PVC电线线槽 |
PVC32*32*1.4 |
中财 |
米 |
6.5 |
|||
177 |
PVC电线线槽 |
PVC100*33*2.0 |
中财 |
米 |
12.8 |
|||
178 |
PVC电线线槽 |
PVC25*40*1.4 |
中财 |
米 |
4.25 |
|||
179 |
PVC电线线槽 |
PVC32*40*1.4 |
中财 |
米 |
5.5 |
|||
180 |
PVC电线线槽 |
PVC40*40*1.6 |
中财 |
米 |
6.25 |
|||
181 |
PVC电线线槽 |
PVC60*40*1.6 |
中财 |
米 |
8 |
|||
182 |
PVC电线线槽 |
PVC80*40*1.8 |
中财 |
米 |
9.21 |
|||
183 |
PVC电线线槽 |
PVC100*40*2.0 |
中财 |
米 |
12.5 |
|||
184 |
PVC电线线槽 |
PVC150*40*2.0 |
中财 |
米 |
15.2 |
|||
185 |
PPR水管 S2.5系列 |
DN15 15*3.4 |
中财 |
米 |
4.85 |
|||
186 |
PPR水管 S2.5系列 |
DN20 20*3.4 |
中财 |
米 |
5.59 |
|||
187 |
PPR水管 S2.5系列 |
DN25 25*4.2 |
中财 |
米 |
9.02 |
|||
188 |
PPR水管 S2.5系列 |
DN32 32*5.4 |
中财 |
米 |
11.9 |
|||
189 |
PPR水管 S2.5系列 |
DN40 40*6.7 |
中财 |
米 |
18.81 |
|||
190 |
PPR水管 S2.5系列 |
DN50 50*8.3 |
中财 |
米 |
35.47 |
|||
191 |
PPR水管 S2.5系列 |
DN63 63*10.5 |
中财 |
米 |
61.7 |
|||
192 |
PPR水管 S2.5系列 |
DN75 75*10.3 |
中财 |
米 |
72.34 |
|||
193 |
PPR水管配件 |
20*25大小头 |
中财 |
只 |
1.55 |
|||
194 |
PPR水管配件 |
连体内丝弯头 |
中财 |
只 |
38 |
|||
195 |
PPR水管配件 |
20*2/1直接 |
中财 |
只 |
7.2 |
|||
196 |
PPR水管配件 |
20*2/1三通 |
中财 |
只 |
11.6 |
|||
197 |
PPR水管配件 |
20*2/1内弯 |
中财 |
只 |
7.52 |
|||
198 |
PPR水管配件 |
20*2/1过桥弯 |
中财 |
只 |
4.36 |
|||
199 |
PPR水管配件 |
20截止阀 |
中财 |
只 |
21.4 |
|||
200 |
PPR水管配件 |
20三通 |
中财 |
只 |
1.61 |
|||
201 |
PPR水管配件 |
20弯头 |
中财 |
只 |
1.65 |
|||
202 |
镀锌钢管 |
DN15 |
劳动 |
kg |
5.16 |
|||
203 |
镀锌钢管 |
DN20 |
劳动 |
kg |
6.96 |
|||
204 |
镀锌钢管 |
DN25 |
劳动 |
kg |
10.59 |
|||
205 |
镀锌钢管 |
DN32 |
劳动 |
kg |
13.57 |
|||
206 |
镀锌钢管 |
DN40 |
劳动 |
kg |
16.4 |
|||
207 |
镀锌钢管 |
DN50 |
劳动 |
kg |
20.78 |
|||
208 |
镀锌钢管 |
DN65 |
劳动 |
kg |
28.36 |
|||
209 |
镀锌钢管配件 |
DN15外螺丝 |
劳动 |
只 |
2.14 |
|||
210 |
镀锌钢管配件 |
DN20外螺丝 |
劳动 |
只 |
2.88 |
|||
211 |
镀锌钢管配件 |
DN25外螺丝 |
劳动 |
只 |
3.54 |
|||
212 |
镀锌钢管配件 |
DN32外螺丝 |
劳动 |
只 |
5.36 |
|||
213 |
镀锌钢管配件 |
DN40外螺丝 |
劳动 |
只 |
7 |
|||
214 |
镀锌钢管配件 |
DN50外螺丝 |
劳动 |
只 |
9.66 |
|||
215 |
镀锌钢管配件 |
DN15内螺丝 |
劳动 |
只 |
2.09 |
|||
216 |
镀锌钢管配件 |
DN20内螺丝 |
劳动 |
只 |
2.79 |
|||
217 |
镀锌钢管配件 |
DN25内螺丝 |
劳动 |
只 |
4.37 |
|||
218 |
镀锌钢管配件 |
DN32内螺丝 |
劳动 |
只 |
6.26 |
|||
219 |
镀锌钢管配件 |
DN40内螺丝 |
劳动 |
只 |
8.47 |
|||
220 |
镀锌钢管配件 |
DN50内螺丝 |
劳动 |
只 |
12.64 |
|||
221 |
镀锌钢管配件 |
DN15直弯 |
劳动 |
只 |
1.8 |
|||
222 |
镀锌钢管配件 |
DN20直弯 |
劳动 |
只 |
2.1 |
|||
223 |
镀锌钢管配件 |
DN25直弯 |
劳动 |
只 |
2.9 |
|||
224 |
镀锌钢管配件 |
DN32直弯 |
劳动 |
只 |
4.95 |
|||
225 |
镀锌钢管配件 |
DN40直弯 |
劳动 |
只 |
6.15 |
|||
226 |
镀锌钢管配件 |
DN50直弯 |
劳动 |
只 |
9.5 |
|||
227 |
镀锌钢管配件 |
DN15 45度弯 |
劳动 |
只 |
1.5 |
|||
228 |
镀锌钢管配件 |
DN20 45度弯 |
劳动 |
只 |
2.1 |
|||
229 |
镀锌钢管配件 |
DN25 45度弯 |
劳动 |
只 |
3.2 |
|||
230 |
镀锌钢管配件 |
DN32 45度弯 |
劳动 |
只 |
5.1 |
|||
231 |
镀锌钢管配件 |
DN40 45度弯 |
劳动 |
只 |
6.2 |
|||
232 |
镀锌钢管配件 |
DN50 45度弯 |
劳动 |
只 |
9.3 |
|||
233 |
镀锌钢管配件 |
DN15 正三通 |
劳动 |
只 |
1.79 |
|||
234 |
镀锌钢管配件 |
DN20 正三通 |
劳动 |
只 |
2.63 |
|||
235 |
镀锌钢管配件 |
DN25 正三通 |
劳动 |
只 |
3.58 |
|||
236 |
镀锌钢管配件 |
DN32 正三通 |
劳动 |
只 |
5.55 |
|||
237 |
镀锌钢管配件 |
DN40 正三通 |
劳动 |
只 |
7.1 |
|||
238 |
镀锌钢管配件 |
DN50 正三通 |
劳动 |
只 |
7.78 |
|||
239 |
镀锌钢管配件 |
DN20 大小三通 |
劳动 |
只 |
2.95 |
|||
240 |
镀锌钢管配件 |
DN25 大小三通 |
劳动 |
只 |
4.15 |
|||
241 |
镀锌钢管配件 |
DN32 大小三通 |
劳动 |
只 |
7.35 |
|||
242 |
镀锌钢管配件 |
DN40 大小三通 |
劳动 |
只 |
8.7 |
|||
243 |
镀锌钢管配件 |
DN50 大小三通 |
劳动 |
只 |
13.5 |
|||
244 |
镀锌钢管配件 |
DN15 活接头 |
劳动 |
只 |
4.81 |
|||
245 |
镀锌钢管配件 |
DN20 活接头 |
劳动 |
只 |
6 |
|||
246 |
镀锌钢管配件 |
DN25 活接头 |
劳动 |
只 |
7.25 |
|||
247 |
镀锌钢管配件 |
DN32 活接头 |
劳动 |
只 |
7.96 |
|||
248 |
镀锌钢管配件 |
DN40 活接头 |
劳动 |
只 |
10.28 |
|||
249 |
镀锌钢管配件 |
DN50 活接头 |
劳动 |
只 |
13 |
|||
250 |
镀锌钢管配件 |
DN20 内外螺丝 |
劳动 |
只 |
5.95 |
|||
251 |
镀锌钢管配件 |
DN25 内外螺丝 |
劳动 |
只 |
7.3 |
|||
252 |
镀锌钢管配件 |
DN32 内外螺丝 |
劳动 |
只 |
8.7 |
|||
253 |
镀锌钢管配件 |
DN40 内外螺丝 |
劳动 |
只 |
10.6 |
|||
254 |
金属软管 |
DN15 L=300 |
中财 |
m |
9 |
|||
255 |
金属软管 |
DN15 L=500 |
中财 |
m |
12 |
|||
256 |
PPR球阀 |
DN15 |
中财 |
个 |
13.65 |
|||
257 |
PPR球阀 |
DN20 |
中财 |
个 |
18.5 |
|||
258 |
PPR球阀 |
DN25 |
中财 |
个 |
27.55 |
|||
259 |
PPR球阀 |
DN32 |
中财 |
个 |
29.8 |
|||
260 |
PPR球阀 |
DN40 |
中财 |
个 |
49 |
|||
261 |
PPR球阀 |
DN50 |
中财 |
个 |
88.3 |
|||
262 |
铜质三角阀 |
DN15 |
中财 |
个 |
14.7 |
|||
263 |
铜质三角阀 |
DN20 |
中财 |
个 |
18 |
|||
264 |
门吸 |
固力 |
副 |
13.5 |
||||
265 |
门窗插销 |
只 |
8 |
|||||
266 |
纸面石膏板 |
杰科 |
平方米 |
15.5 |
||||
267 |
矿棉板 |
600X600 |
星牌 |
平方米 |
45 |
|||
268 |
水泥 |
#425 |
海螺 |
公斤 |
0.5 |
|||
269 |
铝合金隐形纱窗 |
平方米 |
90 |
|||||
270 |
线卡 |
个 |
0.5 |
|||||
271 |
生料带 |
卷 |
7.8 |
|||||
272 |
吊扇开关 |
只 |
17.63 |
|||||
273 |
管接 |
Φ16 |
只 |
0.5 |
||||
274 |
窗帘 |
平方米 |
100 |
|||||
275 |
防锈漆 |
kg |
16.3 |
|||||
276 |
水箱 |
套 |
75 |
|||||
277 |
白胶 |
kg |
12 |
|||||
注:1.建筑材料品种繁多,未涵盖的参照6月份市场信息价为准。
2.施工材料需使用上述规定品牌或同档次品牌。若出现品牌、型号、尺寸与所定单价差异较大时不得套用上述单价,需另行标注实际单价。
3.以上单价为含税单价作为维修材料结算参考,营业部装修结算中材料应为不含税单价,如纸面石膏板(含税:15.5元/㎡,不含税:12.87元/㎡),特此说明。
上海邮政采购项目廉洁自律承诺书
(供应商签署)(注:请供应商讲此承诺书编制进响应文件)
为保证 项目采购工作的合法开展,维护采购工作的正常秩序,我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采购工作保证做到合法竞标、正当竞争。
二、本公司保证在采购工作中承诺做到: 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报价,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 2.不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企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不以向采购人或者评标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不给予评标工作人员、评标监督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竞标报价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也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贵公司的采购工作。
三、本公司承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员工持股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我公司承诺在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第二条、第三条的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且退出该采购项目。
特此承诺。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