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SBC-JL-CG-2022-05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框架入围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单位框架入围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框架入围项目。
2.2项目地点:吉林省。
2.3建设规模:营运用房装饰装修工程预计约为100宗(全省范围内)。
2.4招标范围:装饰装修、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安防及暖通等装修改造工程的设计服务。
2.5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或有效期内招标人(含招标人上级机构)就同类服务再次招标发出中标入围通知书或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为止的期限或阶段或范围内。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7入围设计单位数量:2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姓名。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服务能力,能承担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配套工作。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6外省投标企业需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3.12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3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3.14 本项目涉及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投标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承担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4)一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
5.2 招标文件人民币4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会议室。
6.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266号
联 系 人:李维
电 话:0431-89665660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 系 人:刘鹤群、兰亚珍、李新民
电 话:0431-81124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