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邮件
处理中心邮件装卸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GSBW-BYZB-2022-037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甘肃八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邮件装卸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3
邮件装卸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八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邮件装卸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GSBW-BYZB-2022-037
(二)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邮件装卸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需求: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邮件装卸业务外包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限价:43.00万元,大写:肆拾叁万元整。
注:本项目拟确定供应商1家,根据预估工作量结合项目实际,1家供应商承担外包工作。
(六)合同履行期限:1年。
(七)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同类项目业绩;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七)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劳务承揽,劳务项目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劳务派遣等方面的服务;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9月28日0:00:00至2022年10月9日23:59:59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方式: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40642660@qq.com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回复此邮箱一并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下午15:0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各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无出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下午15:0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开标地点:甘肃八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
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
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体育街76号
联 系 人:李顺东
联系方式:18609438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八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万盛路1号-6幢(09)6幢14(1-01)
联系方式:0943-8396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媛
联系方式:0943-8396560
下述关于要采购的内容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为准。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内 容 规 定 |
2.1 |
综合说明 |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邮件装卸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磋商内容:白银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邮件装卸业务外包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限价:43.00万元。 注:本项目拟确定供应商1家,根据预估工作量结合项目实际,1家供应商承担外包工作。 |
2.2 |
采购人 |
1)单位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 2)联 系 人:李顺东 3)联系电话:18609438526 |
2.3 |
代理机构 |
1)单位名称:甘肃八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李媛 3)联系电话:0943-8396560 |
2.4 |
付款方式 |
根据本外包项目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标准和服务质量经考核后按月结算支付。 |
2.5 |
磋商人资质文件要求: |
一、符合所要求的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1)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2)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劳务承揽,劳务项目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劳务派遣等方面的服务;5)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同类项目业绩。 |
2.6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18日15时00分 |
2.7 |
服务期限 |
1年。 |
2.8 |
响应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60天(日历天) |
2.9 |
磋商保证金 |
要求提供: 1.金额: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2.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甘肃八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70405640920002448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白银西区支行 行 号:102824000043 4.交纳形式:银行电子转账(电汇) 、 网银转账; |
2.10 |
响应文件的份数 |
正本的份数:1份,副本的份数:2份,电子版:1份(U盘形式,应与纸质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单独密封,电子版为word格式。)未按该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其投标将予以否决,对供应商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未按该要求制作标书的,对供应商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 |
2.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
2.12 |
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2.13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 考察时间: 考察集中地点: |
2.14 |
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
否 是 |
2.15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17 |
招标代理费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用 |
2.18 |
1、递交响应文件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请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或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总则
1.1 适用范围
1.2定义
1)采购人系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
2)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参加竞争的单位或其它组织。
3)磋商小组系指由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单位的临时组织。
4)成交单位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5)合同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1.3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供应商资格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费用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此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结果如何。
1.6磋商有效期
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2)原定磋商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3)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接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1.7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
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将磋商保证金进账到甘肃八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的以下账号。(供应商须要求银行在转帐时注明“GSBW-BYZB-2022-037”字样以便查询)。不得由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或个人代替投标人交纳磋商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户 名:甘肃八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70405640920002448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白银西区支行
行 号:102824000043
交纳形式:银行电子转账(电汇)、网银转账;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须知
2.1招标
2.1.1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供货商。本磋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磋商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磋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其风险自行承担。
2.1.2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项目需求;
(4)磋商原则及办法;
(5)合同主要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7)供应商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其风险自行承担。
2.1.3磋商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投标截止日5天前,无论出于何原因,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发生变化的应在相应媒体发变更公告。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磋商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决定是否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供应商。
2.1.4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的答疑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2。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投标单位现场考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2.2投标
2.2.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供应商投标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只能报一个方案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对服务内容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比,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列出的所有设备、配件、软件等均视为包含在投标项目以及报价中。
(4)供应商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服务对于磋商文件的服务标准必须满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国标、省标和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的满足在个案中标书内给予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采购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和财政部令[2004]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及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标供应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采购人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视同无效。采购人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成交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决定因素;
(7)出现恶意抬高或低价竞标者,一经磋商小组认定将视为无效响应;
(8)招标人可视投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拆包或取消采购某些品目的权力;
(9)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10)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
(1)报价部分。须标明各品目单价、合计及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①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②本项目采用三轮报价,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有效报价形成磋商报价,是参与评审的唯一价格,以最终磋商报价为成交价格。
(2)技术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服务方案;
②车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处理及理赔方案;
③保障措施;
④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商务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①磋商响应函;
②证明供应商资格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③磋商保证金;
④磋商供应商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⑤证明供应商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⑥磋商供应商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⑦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
2.2.3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
2.2.4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
2.2.5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磋商响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其他每页也须加盖公章。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表书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书为准。磋商响应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须按照资料内容编制目录并胶装成册。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对于磋商文件中没有要求的表格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2.2.7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密封包装(包括正、副本、电子版),信套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盖公章)、“详细地址”和“请勿于2022年10月18日下午15:00之前启封!”的提示警句,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或公章。有多个标段(包)的,响应文件按标段(包)分别密封包装。供应商请另做一份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供应商公章的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5),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密封要求与响应文件密封要求相同),同响应文件一同单独递交。
2.2.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文件指定地点,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2.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
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代理机构)将拒收其递交的响文件。
(1)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响应文件。
(3) 供应商出席开标会议时,法人不能出具法人代表证明材料的或授权代表不能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2.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可以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递交修改或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在信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同时,信封上还须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加写标志。
2.3开标
采购人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检查,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合格撤回通知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外,将检查响应性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密封要求。
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按照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公开宣读有效供应商,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采购人有权就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混淆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4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共计: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3、澄清和质疑
3.1综合说明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质疑和答复的时限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若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①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②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③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单位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对于以上几个环节的质疑,请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3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指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内下载磋商文件、并获取磋商保证金缴款账号的供应商或参与所质疑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 4质疑函的递交及地点
(1)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质疑事项;
③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请求和主张。
质疑函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质疑函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质疑地点:(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八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供应商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XXX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向质疑投标单位签收回执。
3.5对投标单位质疑的答复
采购人应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或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布。
递交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响应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6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投标单位的;
(2)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3)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4)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5)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7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15个工作日过后视为放弃投诉。
第三章 采购需求
3.1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采购主要内容:白银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邮件装卸业务外包服务。
(二)本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购置,具体如下:
标段号 |
名称、内容 |
1 |
白银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邮件装卸业务外包服务 |
(三)本项目拟确定供应商1家,原因为:根据预估工作量结合项目实际,1家供应商可承担本项目。
(四)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为1年。
(五)本项目年度采购预算金额为43.00万元。
(六)采购限价:
序号 |
项目实施地点 |
名称、内容 |
控制价 |
1 |
白银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 |
白银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邮件装卸业务外包服务 |
1、月进出口邮件总件数75万件(不含)以内:0.034元/件; 2、月进出口邮件总件数75万件(含)-90万件(不含):0.033元/件; 3、月进出口邮件总件数90万件(含)以上:0.032元/件。 |
4.1磋商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4.1.1原则
招标人组织评标,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同组成,磋商小组成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认真细致地做好评标工作。
(1)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磋商小组成员和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1.2组织
(1)磋商小组:本项目拟设定评审专家3名,其中招标代理公司抽取外部专家2名,企业内部专家1名。
(2)招标人:由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负责人组成,负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组分发投标资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做好投标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
(3)监督部门:由同级办公室等有关监督部门组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整个磋商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4)审核小组:由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负责对评标委员会填写的商务打分表和技术打分表进行统计审核,并汇总技术总分。
4.2磋商内容及标准
磋商小组将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磋商保证金、文件,文件签署是否合格、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采购人将组织磋商小组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审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评估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未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磋商小组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效核,修正错误的标准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当单价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对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4)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该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如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3磋商的程序及方法
4.3.1评标程序
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综合评分、推荐成交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由评委会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审查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5条为准。
4.3.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标注、密封、封装;
2)供应商是否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提供电汇凭证等银行证明材料);
3)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4)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5)响应报价是否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范围内;
6)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商务、技术等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资格要求除外);
7)响应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8)供应商能否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①评委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②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9)供应商恶意竞标低于成本报价。
4.3.3竞争性磋商
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3.4最终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的技术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含)家以上供应商的技术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授权代表签字。
4.3.5综合评分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以百分制综合量化的方式评定。评标分为投标报价评审(50分)、技术标评审(40分)、商务标评审(10分)。
1、报价部分(50分)
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定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部分得分计算公式为:
报价部分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报价)×50。
各供应商最终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技术部分(40分)
1、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服务流程进行综合评价,评分标准:服务方案针对性强,服务流程规范具体,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强为优秀得15分,良好得11分,一般得7分,较差得3分,缺少本项内容或本项内容不具备可操作性、可行性得0分。(满分15分)
2、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组织作业的各项具体管理措施的实用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标准:管理措施完善,责任明确,措施科学,完全合理得10分,较为合理得8分,基本合理得6分,较差得4分,缺少本项内容或措施不可行,不科学,不具体,得0分。(满分10分)
3、应急处理:根据应急处理措施的安全性、科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综合评价。评分标准:应急处理操作流程规范、现场处置措施具体得当、事故控制责任明确、人员救护措施及时有限、消防安全和疫情处理有效得当,措施完全合理、具体、科学、可行,得8分,较为合理得6分,基本合理得4分,较差得2分,缺少本项内容或措施不可行、不具体、不科学,得0分。(满分8分)
4、人员配备、管理及培训计划:根据投标人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项目流程规范化管理情况、拟派管理及工作人员符合服务需求程度,服务承诺,管理及培训计划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评分标准:人员配备完全符合项目要求,管理和培训计划完整且能确保有效落实得7分,较为合理得5分,基本合理得3分,较差得1分,缺少本项内容或人员配备不合理,管理计划不能确保有效落地,得0分。(满分7分)
3、商务部分(10分)
1、供应商资质: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ISO9001)、环境管理(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认证证书、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登记,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满分5分)
2、管理人员资质: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管理人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员资格的得1分,具备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的得2分,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及以上的得3分。(满分3分)
3、属地化服务:投标人在白银市范围内拥有分支机构和独立营业场所,能够方便提供服务支撑的得2分,没有得0分。(满分2分)
4.3.6推荐成交候选人
磋商后价格、商务和技术得分合计总分;经现场磋商后提交最终报价,并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序。
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最后磋商报价低优先,“技术方案”得分高优先,推荐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价格得分、“技术方案”得分也相同时,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情况推荐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出具评审报告。
4.3.7解释权
本评审办法解释权归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4.4磋商小组的职责及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4.4.1磋商小组的职责
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磋商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磋商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磋商小组的授标建议;
评标报告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持做出书面说明并纪录在案。
4.4.2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按照“综合评分法”,采购人原则上在确定评标最高得分的前提下,确定中标供应商。当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评标总得分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以公告的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以及其他采购当事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届满后,由采购人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要求其按实际需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5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①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除外);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④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⑤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事人。
4.6无效投标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②供应商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③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编制、标注、密封、封装的;
④超出供应商经营范围投标;
⑤响应文件无供应商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⑥响应函、法人授权函等未按规定格式填报;
⑦供应商未能提供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
⑧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⑨响应文件中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投标的(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⑩响应文件未能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投标有效期不足60天的;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的;
?经核实两个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文件。
附件1: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
附件2:响应函
附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件4:法人授权函
附件5:开标一览表
附件6:分项报价表
附件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附件9: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10: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附件1: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
采购合同
(合同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月日为止。
二、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包装形式、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如下:
货物名称:
发货地点:
到货地点:
收 货 人:
运费单价:元/方。
运输期限:按甲方通知时间。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乙方要安全运输,保证承运的货物安全,保证货物按时运到。
3.乙方只承运货物,货物质量、数量与乙方无关,与此有关事宜由甲方与供货方磋商。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 (数量/或按吨公里)折算。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后,一个月结算一次,当月底结清当月费用。乙方出具公路
运输发票。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确保货物按期运达。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办理。发生诉讼纠纷时管辖权属于乙方所在地法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致:(采购人)
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的 (采购人)所需 (项目名称)磋商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磋商文件,决定参加本次投标。我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行磋商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项。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务。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60天的响应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
6、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7、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帐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8、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致:(采购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招标编号为的XXXX单位所需XXXX项目投标活动签署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与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
|
致:(采购人)
本授权函声明:(供应商全称)任命(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招标编号为的XXXX单位所需XXXX项目投标活动,以供应商的名义签署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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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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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服务期限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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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大写: 小写:¥: |
|
投标保证金: |
(RMB¥ 元) |
|
供应商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
注:供应商在投标总价外另有价格折扣的,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
附件6: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编号:
序号 |
项目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投标总价(元) |
大写: |
||
小写: |
附件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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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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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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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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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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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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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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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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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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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学 历 |
专 业 |
||||||||
职 务 |
职 称 |
注册证号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工作年限 |
|||||||||
近二年已完成同类项目情况 |
||||||||||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及采购规模 |
年 月至 年 月 |
概(预)算(元) |
备 注 |
||||||
附件9: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证明材料
1、响应文件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觉得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