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公路港出口车间改造及相关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公路港出口车间改造及相关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1、采购编号:JSYZCG-20220927
2、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市分公司公路港出口车间改造及相关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采购,其中:扬州公路港8000平方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安装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投资总金额约2107.30万元;扬州公路港5000平方改造(含南洋5000平方出口改进口),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搬迁、安装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投资总金额约406.45万元。
1)项目地址:仪征市大仪镇传化公路港(扬州邮件出口处理中心)、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南洋仓储(扬州邮件进口处理中心)
2)监理内容:根据国家及主管部门法律法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的验收规范》,按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监理的三大目标原则进行监理服务,以工程质量控制为前提和基础,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施工全过程和全面的动态控制,要以预防控制为前提和基础,加强对工程三大目标的过程控制。
3)服务期:主要工作期限为2022年10月进场后至所有项目结束,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及业主委托其它零星工作时长。详细情况如下:
(1)2022年10月进场后—2022年10月25日,扬州公路港8000平自动分拣机、伸缩机、矩阵输送系统等设备安装作业,含相关配套工程。
(2)2022年11月21日—2023年1月10日,扬州公路港5000平改造(含南洋5000平出口改进口)自动分拣机、伸缩机、矩阵输送系统利旧安装作业,含相关配套工程。预计50天(1月10日)完成所有工作量。
(3)经扬州邮政公司申报,预计上级主管部门于2023年二季度组织初步验收。
4)项目预算:18.02万元(含税)。
5)最高限价:本项目监理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02万元(含税),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将作否决响应处理。
4、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项目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两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两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供应商在近两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6)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9)供应商须具备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和机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三个以上项目中担任监理职务;(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1、响应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响应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9月27日-2022年9月30日17:30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5.2、购买/发放磋商文件地点:线上;
5.3、购买/发放磋商文件联系人及电话:张心怡,025-83408513;
5.4、响应供应商线上购买磋商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及第5.6条资料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至《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5.5、磋商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6、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扬州市文汇西路20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办公楼202室;
6.3、联系人及电话:邵平安,025-83631444,13851992096;陈璐,18625179092。
6.4、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6.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参与磋商。(如受疫情影响,则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7室
邮编:210009
联系人:邵平安
电话:025-83631444
传真:025-83631494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联 行 号:303301001301
汇款备注:XXXXX 项目标书费(磋商保证金)
附:
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1、供应商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