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福州国际邮件出口处理中心及长乐县域处理中心部分内部处理环节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福州国际邮件出口处理中心及长乐县域处理中心部分内部处理环节外包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2207FY-006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一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发生法律纠纷的供应商。按下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 |
1.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投标人: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
1.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与提供外包服务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如装卸或搬运或打包服务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公司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
1.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6%的“物流辅助服务*分拣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平台中的纳税人资格截图证明或其他方式) 2. 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公司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提供2020年或2021的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公司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公司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社会保险凭据中须体现具体人员名单,以佐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 1.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公司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及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发生法律纠纷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应对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及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发生法律纠纷进行声明。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公司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最终以评委核实为准。 |
②其他资格条件: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投标人具有邮件或快件分拣经验:2019年1月1日起,投标人的装卸搬运、分拣处理等服务,任一年度服务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投标人须提供服务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及能说明合同金额的结算发票单据或能体现是外包服务费等用途的银行进帐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需对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
自律承诺书及声明等 |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1)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2)承诺与声明。 |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分包及转包。
5、报名规定
5.1报名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6日],[9:00到12:00,14:30到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转账凭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应准确填写本次招标的联系人(在文件发售、澄清期间的邮件电话通知都将发送至此联系人)。下载完成后必须发送确认收悉的邮件至项目联系人指定邮箱。
5.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可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
5.3未在报名期限内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0月9日09:30:00(北京时间)。
6.3 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15分钟内,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6.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福州邮政国际综合楼1209室。
6.5 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开标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6 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6.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10月9日上午09 :30(北京时间)前提交。因疫情防控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提前通过邮寄方式于2022年10月9日9:30前寄达(通讯地址详招标人联系方式)。
6.8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1 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线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
7.2 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后(不少于30分钟)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则开标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8、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发布。
9、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 7个工作日。
10、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
电 话:0591-87579079
联系人:卓荣
邮 箱:fzyzcg87579079@163.com
投标人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开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桥支行
帐 号:1402 2253 1960 0012 216
(请注明用途和项目编号)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权重 |
预估采购金额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福州国际邮件出口处理中心及长乐县域处理中心部分内部处理环节外包项目 |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采购服务期限3年,合同期暂定一年,合作良好,合同到期前30日内且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可顺延两次。 |
0.18元/件 |
95% |
1351万元/叁年 |
10万元 |
1-2 |
临时服务项目 |
22元/人/小时 |
5% |
注意:
1、以上环节价格均含税。
2、本项目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3、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投标人需对所有合同包报价,缺报或漏报视为无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报价无效。
4、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本项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邮件丢损赔偿、运营质量考核等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5、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