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地区金融网点防盗卷帘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2-09-08来源:中国邮政网

  【宁波市江北春晟电动门厂】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采购人)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地区金融网点防盗卷帘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POST-FW-2022011】)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启动宁波地区金融网点防盗卷帘门采购项目的采购。

  1.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160万元(含税),拟确定1家中标人,采购额以实际订单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服务期限:1年(以实际服务期限为准),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在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则合同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各级单位在本单位招标权限内根据招标流程规定进行)。续签金额不高于原采购金额。

  (三)相关质量要求:产品须符合公安安防和国家质量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四)交货期:在收到订单十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设备运抵招标人指定现场,并且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

  (五)质保期:不少于3年。

  (六)报价: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期限内投标人完成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安装、调试、人工、增值税发票、维护费、税金、各类规费等。★投标报价参考设备清单,报统一的下浮率,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七)项目地址:宁波地区范围内。

  (八)需求单位:宁波市分公司。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验检测报告(型检)。

  2.3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应承诺成交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6对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3.1 线上获取方式:请于2022年09月08日09时00分至2022年09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3.2 采购文件不收取报名费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 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谈判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 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15日14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开启第一轮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联系人:黄老师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4-87032767

  项目负责人:蒋雨奇

  电子邮件:/

  项目联系人:蒋雨奇,赵阳君

 

  电   话:18258177604

 

  电子邮件:jiangyq@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0830019310004605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