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 押运、寄库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08-25来源:中国邮政网

  (招标编号:YCYHWLCBSFH-2022-06)

  一、招标基本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押运、寄库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YHWLCBSFH-2022-06)由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100%,资金已落实。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实施地

  项目实施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三、项目内容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押运、寄库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2、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

  3、服务时间:采购合同自2022年11月1日起生效至2023年10月31日止或达到预算金额止(二者谁先到达,以谁为准)。

  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2022年-2023年分行押运、寄库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每年估算约91万元(其中押运服务费76万元,寄库服务费15万元)(此价格含税)

  7、标段划分及份额: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

  段

  号

  标段名称

  总体

  要求

  主要内容

  采购预算

  中

  标

  家

  数

  01

  押

  运

  服

  务

  外

  包

  总体要求:招标方及辖内各支行网点现金押运服务。

  采购预算总体要求:集宁区四个支行、旗县七个支行、旗县支行七个(清分室)每年押运外包服务费为76万元。其中旗县支行七个(清分室)目前在各旗县邮政分公司设置,如果未来因工作原因或上级行要求,旗县支行(清分室)从旗县邮政分公司搬迁到我行辖内各旗县支行所在网点后,我行不再对旗县支行(清分室)押运服务进行外包,费用也将终止,如若未来取消旗县支行(清分室)的外包服务后,我行将不再支付押运服务费。

  1家

  集宁区支行

  恩和路支行

  纬一路支行

  建设路支行

  工农南路支行

  押运服务

  ①集宁区支行:恩和路支行、纬一路支行、建设路支行、工农南路支行四个支行,每个支行、每年押运服务费5万元,集宁区4个支行每年押运外包服务费合计20万元。

  旗县支行

  凉城县支行

  丰镇市支行

  卓资县支行

  兴和县支行

  商都县支行

  后旗县支行

  四子王旗支行

  押运服务。

  ②旗县支行:凉城县支行、丰镇市支行、卓资县支行、兴和县支行、商都县支行、后旗支行、四子王旗支行;七个旗县支行、每个支行、每年押运服务费4万元,七个旗县支行每年押运外包服务费合计28万元。

  *旗县支行

  (清分室)

  凉城县支行(清分室)

  丰镇市支行(清分室)

  卓资县支行(清分室)

  兴和县支行(清分室)

  商都县支行(清分室)

  后旗支行(清分室)

  四子王旗支行(清分室)

  押运服务

  ③旗县支行(清分室)押运服务:凉城县支行(清分室)、丰镇市支行(清分室)、卓资县支行(清分室)、兴和县支行(清分室)、商都县支行(清分室)、后旗支行(清分室)、四子王旗支行(清分室);七个旗县支行(清分室)、每个支行(清分室)、每年押运服务费4万元,七个旗县支行(清分室)每年押运外包服务费合计28万元,如因旗县支行(清分室)撤销,费用从撤销的下月起停止付款。

  02

  寄

  库

  服

  务

  外

  包

  ①集宁区:

  恩和路支行

  纬一路支行

  建设路支行

  工农南路支行

  ②旗县支行

  凉城县支行

  丰镇市支行

  卓资县支行

  兴和县支行

  商都县支行

  后旗支行

  四子王旗支行

  寄库服务

  1.招标方及辖内各支行网点寄库服务

  寄库物品种类有:本外币现金实物、残损币、贵金属、有价证券;票样、重要空白凭证、抵质押品及业务印章、业务公章等其它贵重物品的寄库服务。

  2.寄库服务外包范围

  寄库服务外包估算金额不超过15万元。

  1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标包的投标;

  4、投标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标准:给其他单位开具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票据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或税务局网站查询为一般纳税人截图);

  5、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黑名单;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8月26日09时00分到2022年9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联系人:王玥茜

  电话:0471-3372749

  电子邮件:937870445@qq.com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以上时间段将以下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至937870445@qq.com的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

  (3)网站查询截图;

  (4)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

  (5)投标人信息表(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七、投标文件递交、投标及购买

  (一)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10时00分

  (二)递交方式:以纸质文件递交。

  (三)递交地址: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楼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20层)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五)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9月1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楼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20层)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如下: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采购公告,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纬一路盛世嘉华

  联 系 人:李鹏

  电    话:0474-8264560

  电子邮件:30904914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1号众生大厦17层

  联 系 人:王玥茜

  联系电话:0471-3372749

  邮    箱:937870445@qq.com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