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2年UPS及蓄电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2-12435】),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
1.1项目简介:本项目需采购UPS及蓄电池。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预估采购金额37万元,成交1家供应商。
标包号 |
货物名称 |
需求简述 |
推荐品牌 |
数量 |
增值税税率 |
*投标限价 |
标包一 |
UPS主机 |
40KVA |
推荐品牌维谛、APC、伊顿及以上 |
2台 |
13% |
37万元 |
蓄电池 |
12V100AH |
与UPS主机同一品牌 |
120节 |
13% |
注: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应答人所提供的UPS主设备必须为国际一流品牌厂家,不得采用贴牌产品或者OEM等产品,产品为非进口产品。
(二)报价为送达用户指定位置且安装完毕价,须包含但不限于设备价、原设备拆除、设备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试运行费用、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完成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三)项目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四)质保期:3年原厂质保。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供应商具有至少1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业绩(提供明确标的物、标的额的合同复印件,如没有采购金额的框架协议需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
2.3供应商应为生产厂家或经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4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应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6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7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应答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标准和方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比选文件服务,本次比选以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8月23日09时00分至2022年8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可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应答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进行项目比选文件下载,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应答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胡雄风,电话:19905711715。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注册成功的潜在应答人,请务必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比选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应答人承担。
4.4电子标书费发票(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生成后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应答人联系人注意查收。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2年9月1日09:30:00(北京时间) 。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在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应答文件或者应答文件未送达至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7.其他事项
无。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王老师 |
邮 编:310000 |
电 话:13605792525 |
项目负责人:胡雄风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朱强 |
电 话:1990571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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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uxiongfeng.gyl@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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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获取费用、应答保证金及服务费打款账号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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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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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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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110830019310004633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