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三级物流体系建设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MYZ-CG-2022-033),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入围,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在开平县级中心、台山斗山中心镇、新会司前中心镇提供包裹快递的进出口处理服务。
1.2、项目预算:193万元(三年,含税),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1家中标。
1.3、服务要求:保证以上3个场地的进出口邮件在时限卡点内完成装卸、分拣和进出口服务。包括:做好接发准备;接卸各班次邮车的邮件;邮件分拣处理;装发邮件处理;邮件交班。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报价人未三证合一,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
2.3、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对应方块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最终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前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2.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应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不得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注:应答人需提供承诺】;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线上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与现场购买磋商文件两种方式,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建议采用线上获取电子版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任选其一即可,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
4.1.1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申请声明、投标报名表:。
4.1.2投标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pgj1@qq.com,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名资料”,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采购人确认其资料无误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邮的方式发送。
4.3 获取标书联系人:林小姐0750-3500171/邮箱bpgj1@qq.com。
4.4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9时3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江门市紫茶路2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1号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5.2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江门市紫茶路2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电话:林小姐/0750-3500171
8、免责声明
无。
相关提示:建议应答人仅安排法人或授权代表1人参加开标会议,须佩戴合格口罩。在进入会议现场前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问询,请知悉。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二:投标报名表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
2022年8月22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6)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7)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产品质量问题的。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分包,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项目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招标人管辖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投标报名表
投标报名表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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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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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料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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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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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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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