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2022年寄递物流中石化仓配项目监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WKJS202208450,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根据“苏邮分〔2021〕39号关于印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比选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第四条公开招标限额之下的、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项目,可采用比选采购方式:(一)能够对采购内容提出明确的技术规范、服务要求和报价标准;(二)能够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不止一家;(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的紧急需要。”的相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2022年寄递物流中石化仓配项目监控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设备采购、系统调测与调试、售后服务、巡检等工作。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比选内容
项目预算:37.5万元人民币(含税)。
交货及施工地点:南京市六合区丰树库。
交货期:在7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且具备使用条件。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37.5万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1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3供应商所投设备如非原厂设备,须出具原厂(不含分公司)设备授权书或授权函(仅针对监控设备)。
2.4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5供应商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参选(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参选: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参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0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代理公司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如:代理公司的母公司或与其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代理进口设备的外贸代理公司等)。
(2)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5)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7)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法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8)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机构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机构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1)在最近三年内参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机构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2 年 08 月 18 日 08时 30 分至 2022 年 08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zhudianjun.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朱殿君,电话:18914731993)确认邮件收取成功。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比选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比选文件售价 3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中石化仓配项目文件费 ”。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开始时间: 2022 年 08 月 25日 13 时 30 分,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8月 25日 14 时 00 分。
5.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C412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
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 幢B座10层
联 系 人:朱殿君
电 话:18914731993
电子邮件:zhudianjun.jswy@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2835087
2022 年 08月 17日